12家日企轮流坐庄垄断被罚12.35亿 回应称将整改(2)
两率先自首企业免罚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表示,我国反垄断执法与国际普遍做法相同,都有“宽恕制度”,即主动整改、提供线索等,可以获得罚金总额“打折”。
昨日发改委处罚公告也显示,在汽车零部件案和轴承案中,分别率先主动报告情况、提供重要证据的日立和不二越,免予处罚。
在去年8月份的奶粉反垄断案中,表现积极主动的惠氏、贝因美、明治也免予处罚。
公告显示,汽车零部件价格垄断案的处罚决定中,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日立,免除处罚。轴承价格垄断案中,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不二越,免除处罚。
汽车零部件价格垄断案处罚决定
1
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日立,免除处罚。
2
对第二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电装,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1.5056亿元。
3
对只协商过一种产品的矢崎、古河和住友,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分别计2.4108亿元、3456万元和2.904亿元。
4
对协商过两种以上产品的爱三、三菱电机和三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分别计2976万元、4488万元和4072万元。
轴承价格垄断案的处罚决定
1
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不二越,免除处罚。
2
对第二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交涉及中国市场所有证据和销售数据的精工,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1.7492亿元。
3
对2006年9月退出亚洲研究会但继续参加中国出口市场会议的NTN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1.1916亿元。
4
对提议专门针对中国市场召开出口市场会议的捷太格特,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计1.0936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