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细分、高效的反垄断体系(2)
2014年2月份,日本松下公司近日供认曾在竞标零部件订单时暗中操纵投标。证据显示,松下与另一家日本零部件制造商在竞标丰田汽车加拿大公司的订单时,暗中分配了部分开关与传感器的订单,将其应用在包括2008款丰田卡罗拉、Matrix及RAV4等多款车型中。松下公司供认了两项操纵投标的行为,因此被处以470万加元(约合425万美元)罚款。
此外,加拿大联邦竞争局于2011年7月对以日本轴承制造商日本精工为首的“卡特尔联盟”展开了调查。2014年1月份,日本精工因涉嫌与日本捷太格特株式会社密谋串通投标相关零部件的跨国串通投标,在加拿大被处以450万加元罚款。
在针对IT业反垄断方面,竞争局主要是围绕“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发起针对谷歌等跨国公司的调查,与欧美等国家一道联合行动,很少单独采取调查行动。
2013年12月份加拿大竞争局针对谷歌发起的反垄断调查,确定谷歌是否利用其在互联网搜索市场的主导地位,阻碍竞争和推动数字广告价格上升。
加拿大竞争局认为,按照加拿大反垄断法律法规,谷歌搜索引擎和广告业务的运作方式,以及与第三方达成的合作协议中的部分条款,都构成滥用市场优势的行为。
加拿大法铭德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辉·杜告诉新华社记者,在针对谷歌等IT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的惩罚问题上,反垄断操作的目的并不是处罚,而是通过反垄断调查来强化这些公司尊重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意识,并对相关受害者采取补救措施。
此外,加拿大在反垄断方面注重国际合作,除与欧美等国保持密切沟通外,近年来也不断加强与中国的反垄断交流。
2014年1月份,加拿大竞争局局长约翰·佩克曼一行访问了中国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的相关反垄断机构,就中加反垄断机构情况、反垄断政策、立法和执法工作以及双方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