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改革的国际镜鉴(2)
法国:激进开征“富人税”评价不一
2013年12月,法国宪法委员会批准2013和2014年两年内对年薪超过100万欧元(约合134万美元)的个人征收实际税率高达75%的“特别富人税”。
法国总统奥朗德认为,开征“特别富人税”有利于减少法国财政赤字。这一政策由于不触动中产阶级福利,受到不少民众欢迎。民调显示,超过六成的法国人赞成对年薪超百万欧元者征收重税。
然而,这一激进税收政策受到法国商界人士和高收入群体广泛质疑。法国欧莱雅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安巩警告说,一旦实施“富人税”,法国将“几乎不可能招揽到顶级人才”。法国雇主企业协会主席皮埃尔·加塔建议,目前法国经济状况堪忧,为提高法国企业竞争力,政府应放弃征收“特别富人税”。一些高收入者,如国宝级影星、“大鼻子情圣”德帕里约则用脚投票,选择入籍他国以示不满。
分析人士认为,“富人税”使得法国整体税收负担占该国GDP的46%,成为发达经济体中税收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消极影响不容小觑。维护社会公平和促进经济发展应把握好平衡尺度,“特别富人税”似有打破平衡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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