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跨区域主义的重要一环:日本—欧盟EPA/FTA初探(3)

发布日期:2014-03-10 14:39:52来源:新华网作者:

    (三)日本—欧盟EPA/FTA关系到新一代国际经贸活动的规则制定

    日本—欧盟EPA/FTA是双方各自参与新一代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重要布 局。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的快速崛起及其群体性合作,使传统的国际经贸规则的等级结构出现了松动。日本—欧盟EPA/FTA、TPP、TTIP正是美欧日力图重新建立乃至进一步巩固这一结构的尝试,事实上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内原有“四方集团”在国际经贸新格局下的一种再生。当时的四方集团成员美国、欧盟、加拿大和日本恰恰正是这些新型跨区域协议谈判的成员。通过制度领域的双边合作,创造某种世界通行的“模式”,在日本—欧盟EPA/FTA酝酿之初就成为双方政界和产业界的一个基本共识。

    日本在EPA/FTA谈判中长期被视为一个后来者,但随着TPP和日本—欧盟EPA/FTA谈判的推进,尽管与欧美相比仍表现得较为被动和弱势,却无疑重新站到了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中心位置。另一方面,在与东盟、南方共同市场、非加太国家的传统跨区域合作中,欧盟就已经表现出明显的“主体性” (actorness),在增加存在感、汇聚利益、制定和实施政策等方面展现出较高的集团能力。时至今日,这一特征有增无减。除了与日本的EPA/FTA谈判之外,欧盟与美国已经于2013年6月八国峰会期间正式宣布启动TTIP谈判。TTIP被普遍认为将制定新的全球标准,确立新一轮自由贸易的基本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新型跨区域主义的政策初衷,并不仅仅局限于谈判对象或所在区域,而是从肇始之初就具有明确的全球指向和“外溢冲动”。通过“促贸援助”(aid for trade)等途径,发达经济体的率先实践对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将产生重要的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美欧日等少数国家先行确立的议事日程、核心原则、谈判模式、具体规则,也将成为其他国家后续实践不得不参照的模板。日本—欧盟EPA/FTA谈判与TTIP、TPP等谈判并行的姿态,充分反映了三者力图把握规则制定先导权,进而向他国输出规则的强烈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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