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起中方对欧盟进口白兰地征收反倾销税

发布日期:2025-07-07 10:04:41来源:国际商报作者:白舒婕 洪剑儒
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4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裁定中认定的倾销幅度为27.7%~34.9%。

7月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34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存在倾销,国内相关白兰地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威胁,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威胁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裁定中认定的倾销幅度为27.7%~34.9%。此外,商务部经依法审查,接受了欧盟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提出的价格承诺,对符合承诺条件的相关进口产品不征收反倾销税。

据介绍,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82000。该税则号项下装入200升及以上容器的蒸馏葡萄酒制得的烈性酒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当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上述最终裁定答记者问时介绍,应国内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24年1月5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发起反倾销调查。商务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充分保障利害关系方权利,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最终基于事实和证据得出肯定性结论,裁定存在倾销,倾销幅度为27.7%~34.9%,并于2025年7月4日发布终裁公告,自7月5日起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5年。

发言人表示,本案中,欧盟有关行业协会和企业在初裁后规定时间内主动提交了价格承诺申请。经审查,对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价格承诺,调查机关决定予以接受。这些出口商按照经调查机关同意的承诺条件出口,可不征收反倾销税。

“中方一贯主张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本案中决定接受价格承诺再次展现了中方通过对话磋商解决贸易摩擦的诚意。希望欧方与中方相向而行,加强对话沟通,共同化解经贸分歧,为巩固和扩大中欧经贸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发言人说。

针对裁定中提到部分欧盟企业适用价格承诺,不会被征收反倾销税的详细情况,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7月5日答记者问时介绍,调查机关依法审查后认为,其中34家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律要求,决定予以接受。这些企业的产品向中国出口时,只要满足承诺条件,就不会被征收反倾销税。

负责人解释称,反倾销实践中,如果调查机关接受涉案出口企业作出的价格承诺,即未来出口价格不低于某个水平,那么这些出口将不会被征收反倾销税。“当然,在执行过程中,如有证据表明并经调查机关审查后认定,有关企业违反价格承诺,则可停止适用价格承诺,并恢复征税。”

谈及中方在本案中同意接受价格承诺有何具体考虑,负责人表示,中国国内产业对终裁和价格承诺方式表示支持,欧盟业界对适用价格承诺也表示欢迎。调查机关在本案中接受价格承诺,也再次展现了中方愿意通过对话磋商解决贸易摩擦的立场。

负责人强调,中方一贯主张审慎使用贸易救济措施。调查机关在本案中依法对有关价格承诺申请进行了详细审查,并充分考虑了国内产业的实际状况,认为本案终裁采用价格承诺方式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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