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部分类别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招标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87项以及《对外援助管理办法》(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外交部 商务部令2021年第1号)和《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5年第1号)规定,商务部通过资格招标方式,进行部分类别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根据工作需要,商务部组织新一期资格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资格招标认定实施企业和单位类别及情况说明
本次资格招标认定实施企业类别包括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企业、援外技术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和服务于援外项目执行的咨询服务单位。
(一)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企业。
成套项目是通过组织或者指导施工、安装和试生产全过程或者其中部分阶段,向受援方提供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等成套设备和工程设施,并提供长效质量保证和配套技术服务的项目。
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企业根据不同项目承包方式,相应承担的主要工作为:在“采购-施工”承包方式下,承担成套项目的专业考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深化设计和全过程项目管理任务;在“设计-采购-施工”承包方式下,承担成套项目的全过程项目管理任务。具体情况详见《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5年第3号)。
(二)援外技术援助项目实施单位。
技术援助项目是综合采用选派专家、技术工人或者提供政策和技术咨询、设备等手段帮助受援方实现某一特定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目标的项目。
援外技术援助项目实施单位依据立项批准的内容,综合采取上述手段,承担帮助受援方实现特定目标的任务。具体情况详见《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5年第5号)。
(三)服务于援外项目执行的咨询服务单位。
1.顾问咨询单位。承担援外成套项目的专项技术监督工作,负责审查总承包企业和项目管理企业的阶段性成果文件,出具技术、安全和投资等方面的监督审查意见。
2.检查验收单位。承担援外成套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的检查验收任务,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工作和编制检查验收报告。
二、资格招标条件、专业类别及认定企业数量
(一)基本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资格招标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系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2.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
3.前三个会计年度未出现亏损;
4.前三年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
5.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类别及认定企业数量。
其他资格条件按照拟资格招标认定的实施企业类别分别设定。其他资格条件、专业类别及认定企业数量详见附件1。
三、招标代理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怀,张辰娟
联系电话:010-64234101,64234103
电子邮箱:cfeitc_mofcom@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本次资格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可自2022年7月6日至12日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取招标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按照申领函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及其他所需文件要求,于工作日北京时间9:00至17:00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需附上以下文件彩色扫描件:
(一)申领函(加盖公章);
(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四)申领援外成套项目管理企业资格招标文件的,需提供与专业类别相关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企业申领邮件后2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按类别分别为2022年8月15日和2022年8月29日,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特别说明
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本次资格招标开标环节以远程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资格招标具体事宜,请与商务部(合作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85093546,85093580
传真:85093521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附件:1.本次资格招标企业类别、数量和资格条件
商务部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