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对韩实施 南京海关助企享关税优惠

发布日期:2022-02-05 08:09:34来源:中国江苏网作者:
南京海关关税处处长周玉生介绍,从RCEP正式签署到生效实施以来,南京海关持续加强对企政策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充分享受协定关税优惠。

2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韩国生效实施。伴随着新年的钟声,南京海关所属新生圩海关为爱尔集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的一票RCEP项下韩国电池原料办理了进口手续。 

虎年伊始,这是江苏省迎来的第一票RCEP项下自韩国进口货物,货值12.78万美元,预计将享受比最惠国税率低1个点的协定税率。爱尔集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东焕表示,该公司从事新能源电池的研发和生产,生产原料主要从韩国、日本等地进口,RCEP2月1日对韩国生效实施后,公司自RCEP项下进口的货物将享受更多优惠,预计2022年全年可以享受关税减免400万元以上。 

在扬州,南京海关所属扬州海关为江苏华伦化工有限公司签发了首份RCEP项下输韩国原产地证书,货值115.18万元。凭借该证书,企业出口货物可享受韩国零关税优惠,预计可节约关税6.33万元。“我们公司主要生产化工原料,韩国是我们最大的出口市场。”该公司业务经理季菲介绍,“2021年我司出口至韩国的总货值达2.15亿元。RCEP协定实施后,我们预计每年可节约关税1180万元,我们的产品在韩国市场将更具有竞争力。” 

在中韩产业园所在地盐城,经海关审核认定的经核准出口商江苏中恒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出具了首份RCEP项下输韩国原产地声明。凭借该声明,货物在韩国可以享受0.8个点的关税优惠。经核准出口商制度是RCEP实施内容中最具创新和优势的制度之一,也是一项重要的原产地认证便利化措施。企业经海关认定为经核准出口商以后,可以自行为货物出具原产地声明,作为在进口成员国的享惠凭证,效力等同于原产地证书。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降低贸易成本、提升通关效率,便利企业的生产和出货安排。 

南京海关关税处处长周玉生介绍,从RCEP正式签署到生效实施以来,南京海关持续加强对企政策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充分享受协定关税优惠。下一步,南京海关将结合RCEP的实施情况,加强政策引导,协助企业开展不同协定降税内容的对比和享惠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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