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在日本获得土地的规定(3)

发布日期:2013-12-18 13:42:22来源:驻日本经商参处作者:

3)禁止外国人取得国防重要区域的土地所有权

①在国防重要区域,可以颁布行政命令禁止外国自然人或外国法人取得土地所有权或让其有条件、有限制地取得该区域的土地所有权。

②通过行政命令对前项所指的国防重点区域加以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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