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富有法国人缴税比例更低

发布日期:2023-06-07 08:00:24来源:欧洲时报作者:靖树编译
法国公共政策研究所(IPP)6日发布的研究显示,法国37800个最富有家庭的收入按比例比其他人少缴税,不过,该研究认为重新引入巨富税(ISF)也无济于事。

法国公共政策研究所(IPP)6日发布的研究显示,法国37800个最富有家庭的收入按比例比其他人少缴税,不过,该研究认为重新引入巨富税(ISF)也无济于事。

根据2016年数据,IPP报告的四位作者指出,“整体来说,所有个税都保持累进(与收入成比例)直到高收入水平”。但他们指出,一旦到达最富有的0.1%法国人门槛,“整体税率就减退了”。

然而,该报告并没有考虑自2016年以来所进行改革的影响,例如将公司税率从33.3%降至25%,以不动产巨富税取代ISF、或对资本收入征收30%的统一税率。

研究显示,每年收入超过62.7万欧元的3.78万个最富有法国家庭的整体税率为46%。但随着收入增加,这一比例在下降,75个最富有的纳税家庭的税率为26%。

这可以通过收入构成来解释:最富有法国人的收入主要来自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因此需要缴纳的是公司税(IS)而不是收入所得税(IR)。“这种从IR向IS转移的征税方法不是毫无影响的”,IPP强调。作者解释说:“通过这种方式,基于个人收入和财富的税率最高约为59%,而2016年的IS税率则低得多,为33.33%”。

但“我们不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法国比邻国更像是亿万富翁的避税天堂”,该报告的作者之一洛朗·巴赫(Laurent Bach)认为。荷兰、瑞典或新西兰的税收制度也以“收入分布顶端累退制”为标志。

虽然经济学家让·皮萨尼-费里(Jean Pisani-Ferry)最近的一份报告建议暂时恢复一种巨富税,以便为昂贵的生态转型提供资金,但作者警告这种类型的税收“也无法纠正我们所记录的税率递减现象”。

另一方面,IPP认为可以“对控股公司的未分配收入征收相当可观的个人所得税”,以收回部分超级富豪流失的税金。该研究所补充说:“如果证明对控股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征税会催生新的逃税形式,我们可以接着对作为法国税务居民的个人股东的公司未分配利润来征税。”

不过,这是一个令政府不高兴的提议,财政部强调公司未分配利润“通常被用于再投资公司的就业和增长”。

财政部更倾向于对跨国公司的利润征收15%全球最低税:在这个问题上,“一个可行的长期解决方案只能是在国际层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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