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或将改变成员国政府债务上限规定
欧盟稳定机制基金负责人雷格林在欧洲央行会议上呼吁欧盟应该允许政府债务保持更高的水平,而不是90年代以来一直实行的GDP 60% 的债务上限,因为利率下降意味着现在欧元区国家将拥有更高的债务承载能力。
爱尔兰《独立报》12月3日报道,欧盟稳定机制基金(European Stability Mechanism)负责人雷格林在欧洲央行会议上呼吁欧盟应该允许政府债务保持更高的水平,而不是90年代以来一直实行的GDP 60% 的债务上限,因为利率下降意味着现在欧元区国家将拥有更高的债务承载能力。
欧盟将于2023年恢复执行“稳定与增长公约” (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疫情期间由于各成员国债务攀升,导致该公约规定的GDP 60%的政府债务上限规则被暂时搁置。欧盟委员会经济委员真蒂洛尼周四表示,规则“需要改变”。根据欧盟的预测,爱尔兰属于欧盟预算规则下的“中低债务”国家,今年的债务仅占 GDP 的 55% 左右。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国家正在寻求欧盟设置更灵活的政府债务规则,而荷兰、芬兰和奥地利等传统预算鹰派国家则对此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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