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米尼克议会批准废除《国际商业公司法》
多议会8日通过由外交、国际商务和侨民关系部提出的废除1996年制定的《国际商业公司法》(2017年修正的部分章节)议案,以履行国际税收透明度和有效交换有关税收信息事项要求的义务。
《多米尼克政府网站》2021年7月9日信息,多议会8日通过由外交、国际商务和侨民关系部提出的废除1996年制定的《国际商业公司法》(2017年修正的部分章节)议案,以履行国际税收透明度和有效交换有关税收信息事项要求的义务。
原《国际商业公司法》旨在鼓励向多提供离岸服务,以期提高当地经济收入。
多外长达鲁在提交议案时介绍称,过去五年中商业离岸公司带来的收入包括注册和执照费、证书费、申请和修改副本的支付以及代理费用等,每年平均达320万东加元(约64万美元),但同时面临运营、声誉和监管风险,不利于多政府与国际社会开展合作。
达鲁部长表示,废除法案将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已注册的离岸商业服务公司有6个月的过渡期,可根据2017年修订的《公司法》第78:04章重新申请注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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