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税务厅将提议征收电子商务税
泰国税务厅长巴颂昨天(18日)表示,各会计事务所要对企业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严格管理和审核,强调9月1日起如果使用虚假发票将面临一年有期徒刑的处罚。同时税务厅将提议收取电子商务税(E-Commerce),以方便顾客通过条形码、二维码进行支付。
巴颂表示,税务厅将加强与各会计事务所的合作,提高企业缴纳税款的制度。因为政府正准备大力推动电子商务付款系统,向其他国家一样推动电子商务,通过条形码或者二维码来支付。而税务厅则采取统一纳税号,因为有助于企业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而会计事务所也要学习掌握新的纳税制度,并配合税务厅做好公司财务报表管理和审核工作。
巴颂表示,税务厅从9月1日开始将对使用虚假发票行为进行严打,只要使用1张假发票就可能面临7年有期徒刑的处罚,所以希望各企业公司严格依法使用税务发票。此外,税务厅还将反洗钱委员会合作,对违规企业公司的资金来源进行审查,一旦被查可能面临资产冻结的命运,偷税漏税情况严重的企业则可能面临补交高达2000万铢的税款,而且还可能被列为洗钱嫌疑进行调查。
巴颂表示,收取电子商务税是为了迎合全球不断变化的商业需求,因为大量顾客通过网络购买商品,使得美国大量零售商和百货公司倒闭,而泰国的网络采购量也日益增长,所以税务厅必须自我调整以满足市场变化。目前泰国的电子商务公司大约有80万家。税务厅、商业部正在收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出台收取电子商务税法,初步打算定在15%的标准,但具体收取电子商务税则要根据出台的法律加以执行,避免收取的税率过低或者太高。
巴颂表示,至于新的企业公司所得税规定,目前正由最高法院法官团审核,让各银行设定缴纳企业公司所得税表格,让企业公司选择缴纳所得税的方式,也希望各企业公司调整采用新的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