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直接税中央委员会近日对新旧所得税法下的一般反避税规则作出修订,明确2017年4月1日前完成的投资,其转让所得(含资本利得)一律不适用GAAR。
乌兹别克斯坦国家远景项目署表示,为规范当前无序发展的跨境投资行为,计划建立跨境证券投资平台,允许公民通过合法渠道投资境外公司股票。
草案将涵盖外贸促进、竞争监管、创新推动及手续简化四个方面。政府已召集工会、企业界和学术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4月24日。
玻国家工业商会(CNI)主席莫拉莱斯表示,面临历史性机遇,玻至少需出台六部新法,其中最紧迫的是《投资法》,该法应包含法律可预见性和国际仲裁两大关键要素。
津巴布韦投资发展署发布2026年首期投资监管公报,汇总今年以来出台的多项法规和政策变化,涵盖交通、制造业、农业、旅游、特别经济区及外汇管理等领域,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最新政策指引。
IAA法案限制来自非欧盟国家在全球制造业产能中占比较大且对欧盟制造业进行大额投资的,适用的投资领域包括电池技术及在电池储能系统中的价值链;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及燃料电池汽车;光伏技术;关键原材料的开采、加工和回收。
根据新政策,从下个月开始,GoldBod将全权负责谈判承购协议,并出售其采购的所有ASM黄金。监管机构将筹集资金,以持有3至4周的黄金购买量,并采用衍生品和对冲工具来应对价格波动风险。
沙特阿拉伯提高了投资环境的灵活性,允许政府实体在严格控制下(以保障支出效率和确保关键项目的交付),寻求与在沙特境内没有区域总部的国际公司签订合同的例外情况。
玻政府计划提交油气、矿业、能源、投资和锂业等新法律草案,旨在为吸引外国投资创造有利条件,以开发其丰富的锂、天然气、铁矿及关键矿产等自然资源。新法律成功不仅取决于立法内容,更需确保事前协商机制避免形式化和政治化,环境法规具备清晰性、可预测性及可操作性,否则将难以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