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塞两国央行再次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塞尔维亚国家银行再次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规模扩大至50亿元人民币/740亿塞尔维亚第纳尔,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中国人民银行28日公布消息称,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塞尔维亚国家银行再次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15亿元人民币/270亿塞尔维亚第纳尔扩大至50亿元人民币/740亿塞尔维亚第纳尔,协议有效期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中新社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双方再次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扩大规模,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两国货币金融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