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形成“1+N”稳外资政策“组合拳”

发布日期:2025-02-21 00:00:00来源:国际商报作者:白舒婕
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增强开放平台效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2月19日发布的《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从四方面提出20项政策举措。

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增强开放平台效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2月19日发布的《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从四方面提出20项政策举措。

“《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各项举措、各项政策措施将于2025年年底前落地见效,这充分表明中国政府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大力吸引外资的信心和决心。”在2月20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表示,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好《行动方案》、服务好外资企业,为各国企业投资中国、分享中国发展机遇创造良好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商务部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服务保障外企”工作,发挥各级外资专班作用,上门走访外资企业,现场了解企业诉求,切实解决外资企业的合理诉求。

记者从吹风会上获悉,下一步,各部门将围绕《行动方案》推动出台若干配套政策文件,形成“1+N”的稳外资政策“组合拳”。

《行动方案》突出四大特点

切实解决外资企业关切

凌激介绍,总的来看,《行动方案》具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释放进一步对外开放的积极信号,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三是积极开展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四是切实解决外资企业关切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方案》在权益保护、服务保障等方面及时回应外企关切,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具体举措,包括明确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研究制定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政策等。

“关于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问题,外资企业普遍关心,中国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保障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凌激说。

此前,商务部通过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多个渠道,围绕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政府采购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去年5月,商务部召开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专题圆桌会,进行了充分交流,听取外资企业的意见,商务部逐一予以回应。同时,相关部门也采取许多积极举措,包括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完善政府采购的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企业投诉,包括外资企业的投诉。

“目前,相关部门还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的修订,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领域‘中国境内生产’的具体标准。”凌激透露,《行动方案》提出“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就是要明确相关标准,切实保障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华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下一步,将积极推动这些配套细则尽早落地见效。

关于修订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去年年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开发布了征求意见稿,条目约1700条,比2022年版增加了200多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司负责人华中表示:“目前,我们正在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将尽快按程序出台2025年版鼓励目录。新目录将重点增加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条目,同时也鼓励外资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

打造“投资中国”品牌

年度实施方案已在制定中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持续打造“投资中国”品牌。《行动方案》提出要制定打造“投资中国”品牌年度实施方案。

“目前商务部已经在着手开展这项工作了。”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在会上表示,初步考虑在标志性展会、投资促进机制、品牌赋能、境外招商、圆桌会议、银企对接等方面开展六大招商引资行动,依托国家级经开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打造“选择经开”“携手服开”两个子品牌,通过标志性展会、重点活动、重点平台,向外国投资者更好地解读剖析中国经济综合优势、营商环境和系列政策,引入更多高质量的外资项目。

具体而言,在标志性展会方面,今年将重点办好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打造“投资中国”标志性展会;同时,将依托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经贸活动,举办投资推介会。

在重点活动方面,将组织赴欧洲、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港澳地区等重点和新兴引资来源地,开展一系列专题推介、项目对接、企业座谈等活动,召开投资促进双边机制性会议,配套开展地方实地考察、企业交流活动。更好地发挥进博会等平台作用,举办自贸试验区等主题推介活动。此外,还将支持地方在“投资中国”框架下,结合产业发展特点,聚焦重点引资国别,规范有序开展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

在重点平台方面,将引导国家级经开区进一步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大先进制造业的招引力度,开展重点产业链招商;发挥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的先行优势,聚焦现代服务业新兴业态进行招商。同时,将总结推广招商引资的优秀实践案例。

“希望通过开展以上工作,更加全面地展示中国的投资环境、市场发展机遇,让更多外国投资者了解中国、投资中国,共享中国发展红利。”朱冰说。

五方面优化提升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

2015年至今,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已历经10年的创新探索,实施范围拓展到全国11个省市,先后在相关省市推出了7轮15份试点方案,形成了9批190多项创新成果,向全国进行了复制推广。2024年,上述11个省市服务业吸收外资412.6亿美元,约占全国服务业吸收外资的50.2%,试点示范“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

《行动方案》提出要“优化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当前,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和经贸规则体系加快重构,服务业开放合作日益成为推动全球发展的重要力量。2019—2023年,全球服务业跨国投资年均增长6.7%,占跨国投资总量的比重也从49.2%上升到51.4%。

朱冰表示,在新形势下,优化试点示范工作,有利于依托中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同世界各国一道携手共促开放共享的服务经济;有助于深化制度创新探索,推动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实现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有助于促进区域间创新协同、市场共建、产业联动、要素融通,推动落实国家区域战略,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支撑。

基于此,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动试点示范工作优化提升,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快试点实施节奏。比如,提高试点任务的更新频次,将试点任务在符合条件的试点地区一体化推进。二是扩大试点地域,将更多服务业发展基础好、区域和产业代表性强的地方纳入试点范围。三是扩大重点领域自主开放。加强与各部门协同,在电信服务、医疗健康、金融等领域推出更多自主开放措施,并优先在试点省市实施,赋予试点新内容、新任务。四是持续推进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积极参与服务业领域规则标准国际合作,促进相通相容。近期,经国务院同意,商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政策文件,支持试点示范省市专项推进标准化建设,后续将抓好落实,推动以标准制订更好促进开放、引领创新。五是加强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指导和支持试点示范省市深入探索实践,在服务业新兴业态发展、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国际区域合作等若干领域,加快形成更多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为全国的服务业开放提供引领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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