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合规体系为共建“一带一路”注入新动力
共建“一带一路”为企业“走出去”带来了新机遇。与此同时,由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政治、法律、宗教、文化等存在较大差异,也给参与相关投资经营的企业带来严峻的合规风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25年重点任务时提出,要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因此,企业要在共建“一带一路”中保持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法合规经营是必然选择。
出海环境复杂
带来合规挑战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以发展中国家为主,法律体系和社会背景各不相同,在政治、经济、商业环境等方面呈现的风险迥异且复杂,是合规高风险区。近年来,诸多牵涉中国企业的海外执法案件表明,反腐败、反洗钱、出口管制、信息安全合规至关重要。
深圳市企业合规协会会长、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第十项原则专家组成员、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原主任王志乐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提到,一家中国企业曾因腐败问题和投资地居民发生与饮用水相关的严重冲突,导致项目设施被严重破坏,项目无法开展,最终被迫退场。该案件提醒企业,要重视在合规管理中防范腐败风险,不仅要抵制贿赂,更要采取必要有效措施防范关键少数人的贪腐风险。此类事件的发生,不仅会使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声誉损失,还会丢失更多的市场机会,让企业多年的努力拼搏毁于一旦。
此外,在涉及国际多边开发银行——如世界银行集团、亚洲开发银行及非洲开发银行——资助的项目中,一些中国企业也因违反诚信原则,被判定具有欺诈、腐败、串通等违规行为,遭到制裁。王志乐说:“被制裁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多边开发银行资助的项目。如果触发各多边银行的联合制裁机制,被制裁企业则会被排除在更广泛的市场之外。从发展趋势看,这些被制裁企业也会受到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及中国进出口银行等融资机构的特殊关注,从而带来更大损失。”
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之间也存在差异性合规风险。例如,在中东国家,要关注宗教派别复杂关系的影响;在东南亚一些国家,企业需要把握好引进技术、劳动力和协助当地政府保障就业率之间的平衡。
王志乐还表示,中国企业应特别关注当地劳动和人权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与工会和社会监督机构密切联系,避免触发此类合规风险。
提高ESG管理水平
助力中企稳健前行
出海经营的领域和地区不同,中国企业涉及的合规问题和风险也不同。但在王志乐看来,企业合规的基本逻辑是一致的,即在业务开展的全生命周期内遵守业务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国际通用的监管准则、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总体而言,中国企业需加强ESG(环境、社会、治理)全方位管理,更好地优化合规体系。
以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常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为例,如果企业忽视环境责任、出现违规,轻者面临补救整改、停工或终止合同,重者则会遭受罚款、制裁甚至法律诉讼。王志乐建议,企业不仅要“走出去”,更要“走进去”,重视建立国际化、属地化管理团队,以便深入细致地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交易习惯、风俗文化、环保状况等。
中国企业还必须高度重视社会责任风险。王志乐表示,做到民心相通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企业要在管理理念上与国际接轨,关心项目对社区产生的影响,以及利益相关方的诉求。例如,如果项目涉及拆迁问题,需要妥善安置本地居民的生活,进行必要的经济赔偿,开展就业培训。
在公司治理方面,王志乐强调,中国企业需加强国外合规管理人才的培养,通过出国前培训、回国培训、网络教学等方式,让员工清楚了解企业的合规文化和管理体系;结合海外项目地具体情况,制定务实可行的合规管理规定;制定严格的合规信息披露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收集和分析合规风险信息,为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
“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监督落实机制也非常重要。”王志乐认为,企业可以制定以问题为导向的责任追查制度,努力减少或杜绝瞒报谎报事件,保证决策机构能够及时掌握相关合规风险信息,及时做出正确决定,避免造成严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