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重在实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抓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落实落地,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这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路径。面向未来,深化“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关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需以提升综合质量效益为导向,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实现更高的合作水平。始终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和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积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发挥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作用,助力“一带一路”贸易投资规模稳步扩大、结构向中高端攀升,实现更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合作。
二是实现更高的投入产出效益。围绕构建立体互联互通网络,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综合效能,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质量和效益,以及招投标和建设过程中的透明度、规范性等。海外战略资源的投入应有效服务我国高质量发展需要,海外市场资源投入应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和政府引导的原则,不断提升投资回报、社会贡献和环境绩效等指标。同时,遵循国际惯例和债务可持续原则,确保商业和财政上的可持续性。
三是实现更高的供给质量。完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深化共建国家对丝路精神的理解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共识;进一步强化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规划的引领作用,及时建立完善落实协调机制,形成不断深化拓展合作的合力;加强各领域多边合作平台建设,为各专业领域务实合作提供支撑。
四是实现更高的发展韧性。提升整体联动性,通过创新发展路径实现持续增长。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设,将“小而美”项目作为合作优先事项,打造一批深受共建国家赞誉、人民获得感强的标志性工程。深化绿色基建、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等领域合作,大力拓展绿色发展合作空间。深化科技创新合作,以数字丝绸之路赋能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入拓展民间人文交往与合作空间。
下一阶段,抓好支持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八项行动的落实落地,需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效。
增强规则标准的引领性。从参与全球治理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加强规则标准的“软联通”,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由目前的项目导向为主逐步转为项目和规则导向并重,并为未来转向以规则导向为主做好准备。引入一批各方普遍接受的国际规则标准,借助现有多边、双边合作机制,加快规则标准衔接互认。同时,推广应用我国在工程建设管理、园区建设、数字贸易等优势领域的规则标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构建高水平立体互联互通网络。进一步健全“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空间架构的系统性和立体性,依托周边国家、经济合作走廊、港口体系、产业园区等交通物流大通道统筹打造一批标志性工程,搭建以铁路、公路直达运输为支撑的亚欧大陆物流新通道,建设跨里海国际运输走廊,高水平建设“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合作推进跨境陆缆和海底光缆建设,全面提升与共建国家信息通信网络以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
深入推进“小而美”项目建设。聚焦共建国家民众“看得见、摸得着”,容易提升获得感、幸福感的基础设施建设、卫生健康、绿色生态、农业合作、水利、林草发展、减贫和人道主义、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以接地气、聚人心、低成本、可持续为导向,深入推进“小而美”项目建设,发挥好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小而美”项目建设中的独特优势。
着力推进健康、绿色、数字、创新丝绸之路建设。顺应世界发展规律和时代大势,稳妥开展绿色、数字、创新、健康等新领域合作。全面夯实绿色发展合作基础,落实好“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加快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进程,培育数字领域合作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打造科技创新合作新高地。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协调推进安全治理。强化安全共同体意识,与共建国家共同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引导企业落实好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规范海外经营行为。
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有序推动与合作基础较好、合作意愿较强的国家围绕各自的发展战略和合作规划加强对接,及时建立完善合作规划落实协调机制,形成更多可视性成果,促进共同繁荣发展。加强能源、税收、金融、绿色发展、减灾、反腐败等领域的多边合作,为各专业领域务实合作提供支撑。支持多边合作机制发挥建设性作用,加强宏观政策协调,深入开展共建“一带一路”务实合作。(作者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世界经济研究部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