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走出去“攻守”有道,赴美上市要做备案

发布日期:2021-01-29 09:10:26来源:封面作者: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遭遇贸易制裁和实体清单。相关统计显示,美国实体清单2019年中国企业上榜80件,2020年升到174件,占比高达66.2%。因此企业要做好事先风险规避、事中以及事后应对。

近年来中国企业在“出海”进程中面对不少商业法律挑战。在日前由36氪、高博金律师事务所、证徽咨询共同主办的《中美新形势下中企海外法律风险及应对》专场闭门会上,高博金的律师们结合具体案例,在解决跨境纠纷、应对贸易制裁、涉及境外调查等方面分享了“攻”和“守”经验。

跨境涉讼有两大误区,早筑“防火墙”

高博金合伙人康健指出,根据经验,当国内企业或个人作为跨境的执行方或被执行方时,往往会陷入两种常见误区:

一是遇到跨境纠纷时,作为执行方的中国企业可能埋头做诉讼和仲裁,认为拿到胜诉判决后在境外能顺利执行。“事实上,在诉讼中或诉讼前先调查对方资产,以规划未来执行非常重要。”他说,执行方最后可能拿到金额很大的胜诉判决,但对方是空壳公司或诉讼前转移了资产,甚至已经破产,将拿不到赔偿。

另一个误区是,在国际纠纷中,如果中国企业成为被执行方或被告,可能会认为资产在国内,不积极应诉。“这些企业可能忽略了,最后的判决即便资产在国内执行有难度,但仍会对他们的海外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维持甚至是高管海外出行等产生影响,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康健强调。

 一旦涉及跨境诉讼,中国企业应如何应对?他建议,

如果是原告和执行方,中国企业要做详尽的资产调查,包括利用司法判令。根据一些司法管辖地法律,判令可以要求与案件不相关的第三方披露被执行方的资产和资产线索证据和信息。如银行、离岸公司的代理或房产中介等一般掌握有价值的信息。

如果是被执行方,中企不应诉或者不积极应诉都不明智。当法院或仲裁机构要求财产披露时,闪烁其词或者第一时间转移资产在境外诉讼中非常被动。在诉讼开始或早期,做一些防止被执行的防火墙或策略分析,比如哪些资产容易被执行?有没有方案保护起来?不要判决了再反应。诉讼早期执行风险高的资产尽早资产重组,而重组要有合法手段和途径。

全球贸易认清“实体清单”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遭遇贸易制裁和实体清单。相关统计显示,美国实体清单2019年中国企业上榜80件,2020年升到174件,占比高达66.2%。因此企业要做好事先风险规避、事中以及事后应对。

高博金曾帮助包括福建晋华在内的一批企业在美国应对出口管制和制裁。黄卓昊律师说,哪怕企业积极沟通应对,也很难从清单上撤下。在全球化贸易的今天,中国企业很难独善其身。比如,某家企业的生产线、原材料都不从美国进口,但出厂前测试的仪器和耗材从美国进口。它上了实体清单后,即使生产出产品,但没办法测试。

中概股要建立合规体系

中国企业赴美上市,或投资在美上市企业,可能涉及执法新规以及美国证券法。高博金律师刘昶分析,根据美国政府新法案及有关政策,上市公司必须三年内提供审计底稿供审查。赴美上市公司要做备案。

一旦退市后,股票虽然不能交易,但仍受美国监管机构监管,可能还要面对美国股东大规模集体诉讼。“备案是做好应诉准备,做好其他股市发售设计和规划,去美上市之前要把可能的风险考虑周全。”刘昶说,中国证券法也有长臂管辖,如果中国投资者购买了在美上市的中概股股票,可能被中国管辖到,比如瑞幸造假案。因此跨境执法合作是未来趋势。

2020年12月,瑞幸和美国证监会和解,赔偿约1.8亿美元,相对公司遭受的指控,投资者普遍认为这对公司较有利。“因为瑞幸一开始就迅速处理,积极开展内部自查。”在刘昶看来,被指控财务造假后,瑞幸立刻成立特别调查委员会,聘请知名美国律师事务所调查,并很快找到责任人,果断将其停职与公司切割。断臂求生从长期看可能对利益相关方有利。

刘昶指出,中概股公司应对美国监管首先是事先准备,建立起合规监管体系,如果能自己发现问题扼杀住苗头,比被监管机关调查、处罚好;同时公司要不断进行培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知道哪些行为会引起监管关注。

据悉,高博金是专注于跨境争议解决与调查案件的全球律师事务所。高博金律师事务所亚太区董事总经理连莲介绍,2003年创立于美国的高博金进入中国市场,旨在为中国机构、国有企业、知名民企、上市公司和个人等海外维权和海外法律风险防范提供经验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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