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建设下中企赴俄罗斯农业投资现状及分析

发布日期:2020-04-14 15:27:59来源:农业农村部作者:龙盾/陈瑞剑等
本文从对俄农业企业投资的微观实践角度出发,结合农业农村部连续六年开展的中国企业对外农业投资数据搜集工作,专题性分析当前中国对俄农业投资企业的现状、问题并提出对策,在对俄农业投资的微观研究中做一定补充。

一、引言

在中美经贸摩擦背景下,如何确保大豆等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来源地多元化成为热点问题。作为重要的农业合作对象国,对俄罗斯开展农业走出去的战略意义明显提升,对俄农业投资备受关注。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俄罗斯作为连接欧亚的重要陆路国家,成为中国开展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战略合作伙伴。在乌克兰危机后,俄罗斯在外交上采取“向东移”政策[1],促使中俄关系日益紧密。2016年习近平主席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 15 周年纪念大会上,明确表示要继续深入推进两国发展战略和“一带一路”建设同欧亚经济联盟建设的对接合作,推动中俄更高水平和更深层次的经贸合作。企业是对俄农业投资的实际主体,但由于理论价值稍显不足以及尚未形成公开的企业对外投资相关数据库,目前农业对外投资研究中对企业的研究较为宏观,且没有专题性研究。本文从对俄农业企业投资的微观实践角度出发,结合农业农村部连续六年开展的中国企业对外农业投资数据搜集工作,专题性分析当前中国对俄农业投资企业的现状、问题并提出对策,在对俄农业投资的微观研究中做一定补充。

二、中俄农业投资合作具备互补性优势

近年来,中俄农业领域合作不断深化,已从自发分散的区域传统贸易发展为规范有序的贸易、投资、科技交流等多层次、多方位的经济合作。2017年7月,两国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进一步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为进一步推动中俄农业合作创造条件。作为推动农业走出去的重要对象国,在中美贸易摩擦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下,中国企业对俄罗斯开展农业投资合作成为中俄农业合作的重要部分。自2013年至2017年年底,中国赴俄投资企业数量已累计超过400家,年投资总额最高达到9亿美元,俄罗斯已成为中国在欧洲开展农业投资的主要对象国之一,是中国开展“一带一路”农业对外投资的重点国家。双边农业投资合作的不断深化,不仅得益于既存的互补性优势等合作基础,也在于双边政策利好与战略契合。

2.1双边农业资源存有互补空间

俄罗斯具备幅员辽阔的土地和丰富的农林资源,与中国分处不同气候带,农业互补性强,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通道和走廊开发地区之一,能为中国提供农业开发所缺的自然资源并有助于开拓欧洲市场。俄罗斯土地资源丰富,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2016年俄罗斯农业用地约21.8万hm2,占国土总面积的12.75%,耕地面积约12.3万hm2,约占国土总面积的7.19%。俄罗斯拥有全球面积最大的黑土带,人均耕地面积0.85 hm2,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7倍。俄罗斯水资源和农作物种植资源也较丰富,水资源位居全球第二,总量达4.3亿立方米,拥有超过500个野生作物组成的本土植物种群。但俄罗斯劳动力匮乏,据俄罗斯统计局统计,2016年俄罗斯农业劳动力人口(未包含渔业)为628.6万人,仅占总人口的9.2%,且呈逐年下降趋势,劳动力人均可占耕地面积近20 hm2,农业生产人力资源存在明显缺口。

近年来,俄罗斯农产品产量有明显增长,但仍低于全球平均水平,部分农产品难以实现自给自足。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2018年俄罗斯肉类总产量为1018.6万t,较2013年增长28.68%,但仅为中国的7.24%,在猪肉、禽肉、牛肉的供给上也存有明显差距;2018年奶制品总产量3164.5万t,较2013年增长3.69%,约为中国的3/4。俄罗斯农业发展整体上还存在机械化水平低、创新发展水平不高、生产组织方式转变缓慢等短板。与此相对应的是,中国在劳动力、农业技术、种业种质、农业物资材料等方面具有俄方所需的大量资源,能填补俄方农业开发力量不足、粮食需求与生产不匹配等方面的缺口,同时俄方丰富的农业资源也能为中国提供替代性的生产区域与产品。

2.2对俄投资政策环境总体趋好

2.2.1两国农业合作力度不断增强

在“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下,2015年中国农业部、外交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鼓励深化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等六大经济走廊的农业贸易投资合作,打造优势技术、重点产品农业合作大通道。2017年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农业合作分委会举办了成立以来的第四次会议,在以往合作基础上,明确提出共同制定中俄在俄罗斯远东地区农业合作战略规划。

2018年11月7日,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框架下,两国继续布局相关农业发展规划以推动两国边境地区的农业合作,致力于在俄远东及贝加尔地区和中国东北共同打造建设一系列的粮食、油料加工、畜牧和渔业综合体。在利好政策的积极推动下,中俄农业合作的关键领域日趋明确,集中在大豆、水稻生产、蔬菜种植、畜牧与渔业养殖等方向,共同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此外,双方还计划共同发展农产品物流设施以及推动农业创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的有效应用。

2.2.2对俄投资政策环境日趋优化

为积极发展国民经济和有效应对欧美制裁的影响,近年来,俄罗斯不断调整外商投资政策,以远东地区为核心开发区域,扩大与亚太地区的国际合作,积极吸引国际投资。2012年,俄罗斯政府设立远东地区发展部,统筹规划远东地区社会经济发展。2014年年底,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了《俄联邦社会经济超前发展区联邦法律》,规定了远东地区在发展经济过程中能享受包括税收、行政审批等方面的若干优惠条件。2014年底,俄远东发展部确定在远东建设14个跨越式开发区,批准设立的首批三个跨越式发展区即位于与中国接壤的哈巴罗夫斯克和滨海边疆区,对有志投资俄罗斯的中国企业形成巨大吸引力。

为提高外商对俄投资的信心与热情,2015年俄罗斯政府出台跨越式发展区政策,为入住园区的外资企业提供包括税收减免、土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条款,如入住园区的外资企业均可获得最初五年的免缴利润税、进出口关税、财产税和土地税以及俄政府贷款补贴等优惠政策。2017年俄罗斯总统普京进一步明确了远东地区在发展农业国际合作的重要战略定位,提出在俄远东“面向亚洲重建粮食出口中心”,中国是主要的目标市场与合作伙伴。

三、中国对俄农业投资现状

自2011年起,中国已连续7年是俄罗斯的最大贸易伙伴。据海关数据统计,2017年中俄农产品贸易总额253.6亿美元,较2013年增长27.76%。2017年,中国企业对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已达140多亿美元,是俄罗斯第四大投资来源国。从农业投资来看,“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五年来,中国企业对俄投资规模基本保持增长,特点突出,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3.1投资规模总体保持增长

农林牧渔业一直是中国对俄直接投资的重点领域[8],所占比重不断上升,企业的投资热情也日趋增长。俄罗斯一直以来是中国对欧洲开展农业投资的主要对象国之一。据商务部数据统计,2013年中国对俄直接投资流量10.22亿美元,农林牧渔业占39.2%;投资存量75.82亿美元,农林渔业占22.2%,农业是第一大投资去向。2017年底中国对俄直接投资流量15.5亿美元,农林牧渔业占比7.74%;投资存量138.7亿美元,农林牧渔业投资存量占比19.5%,是仅次于采矿业的重点产业。从投资规模来看,2013—2017年以来,中国对俄农业投资流存量基本保持增长。但受国际政治局势和国际投资环境变化的影响,2017年中国对外农业投资流量同比减少37.7%,中国对俄农业投资也同比表现下降。

从投资流存量来看,截至2017年,中国对俄罗斯的农业投资流量和农业投资存量分别为1.2亿美元和6.7亿美元,分别占中国对欧洲农业投资总额的16.2%和11.5%,分别占中国对全球农业投资总额的5.85%与3.87%,同期相比有所下降[9]。与2013年相比,投资流量下降21.05%,投资存量增长50.9%。

从投资领域看,中国对俄投资主要集中在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种植上,在产业链上主要集中在种植生产与加工贸易等环节。2017年,对种植业的投资流量额占总投资额的83.3%,投资存量也达到79.1%(其中经济作物占14.9%)。与2013年相比,种植业的投资流量额下降2.91%,投资存量则从2.62亿美元增至5.3亿美元,增长一倍。

从在俄投资企业的数量来看,2017 年,在俄开展农业投资的中国企业共有70家,种植业投资企业数量占中国从事种植业投资境外企业数量的13.83%。在俄企业大部分以农场经营模式为主,投资地域广涉俄罗斯8个地州,主要集中在犹太自治州、阿穆尔州、滨海边疆区等5个远东地州,主要产出农产品为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和油料作物等。这些农产品中,基于国内市场的需求和现有政策支持,大豆是主要的回运产品。2017年中国企业在俄产出大豆38.2万t,比2013年减产20.8万t,相对国内近亿万吨的大豆进口需求而言,尚无法发挥补充生产的重要作用。

3.2对俄投资企业特点突出

“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五年来,中国在俄农业投资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在投资方式、规模、属性等方面表现出较为鲜明的特色,很大程度也体现了中国对外投资农业企业的一些共性特点。

3.2.1产业链建设日趋完整

种植业仍是主要的投资方向,但在俄投资企业已将产业链条从生产逐步推进到加工、仓储物流、贸易、科研、服务等多环节共建上,从早期的初级产业链建设逐步推动实现产业链的完整建设。2013—2017年在俄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的企业数量累计36家,在2016年达到13家,占当年在俄投资企业总数量的15.29%。据农业农村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企业信息采集系统统计(以下所有统计数据均来源于此,简称为据统计),2017 年,仅从事生产环节的企业23 家,占在俄投资企业的32.86%,比2013年减少56.6%;同时经营两种及两种以上业务活动的企业共34家,从事科研、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全产业链的企业9家。与2013年大部分企业从事种植生产的情况相比,已基本实现在俄开展农业全产业链投资合作。

3.2.2民营企业成为对俄农业投资的主体

从企业类别来看,民营企业是对俄投资的主力军。据统计,2017年中国对俄投资的国有(集体)企业已从2013年的10家下降为6家,国家级龙头企业也从4家减少为2家,民营企业的企业数量是国有企业的10倍。在投资规模上,2017年民营企业对俄农业投资的流、存量分别为1.08亿美元和5.98亿美元,与2013年相比,投资流量减少约四分之一,投资存量增长66.82%。国有企业在投资规模上均有所减少,投资流存量的减少幅度均接近五分之一。民营企业参与对俄农业投资的积极性明显提升,民营企业成为对俄农业投资的中坚力量。但由于资金实力悬殊较大,民营企业的投资规模参差不齐,平均投资规模明显低于国有企业。从行业属性来看,非农企业参与对俄农业投资的积极性明显提升,在全产业链建设的影响下,非农企业发展迅速。2017年赴俄投资的非农企业达到21家,占当年总在俄投资企业的30%,是2013年赴俄开展非农投资企业数量的三倍,所属行业包括批发与零售、制造、租赁与商务服务、金融等。

3.2.3企业地域属性特点突出

从地域分布来看,与俄罗斯接壤的中国东北地区企业是赴俄投资的先行者与主体,早期企业大多以家庭式小企业为主。从企业注册属地看,赴俄投资企业以黑龙江省企业为主。据统计,2017年赴俄投资企业有37家黑龙江省企业,占总投资企业数量的52.86%,比2013年减少12家,比重下降10.78%。而且黑龙江赴俄投资企业的规模相对较大,目前有4-6家企业在俄经营大型农业项目,土地面积平均规模达到上千公顷,以大豆、玉米等种植为主,并辅有畜牧业等相关产业。但其他省市企业的投资热情在不断增长,企业越来越认可俄方市场与投资环境,投资企业属地已由黑龙江等东北省市扩大到江苏、广东、广西等多个南方省市。除黑龙江企业外,还有来自内蒙古、吉林、辽宁、湖南、广西、四川、北京、山东、浙江、河南、江苏、新疆等12个省市的企业在俄开展投资。

3.3对俄农业投资的新变化

3.3.1对俄农业投资在农业对外总投资中所占比重下降

“一带一路”建设五年来,对俄农业投资流量总体表现增长,但在对欧投资和中国农业对外投资中的比重明显下降。截至2016年,俄罗斯仍是中国在欧洲开展农业投资合作的最大对象国,投资流、存量分别占对欧投资的85.7%和32.65%。在2013—2016年,对俄农业投资流量是赴欧投资的一半以上。2017年,在对欧洲农业投资与上年相比大幅提升的基础上,中国对俄农业投资流、存量均表现下降,投资流量较2016年减少1.6亿美元,比2013年下降26.6%;投资存量较2016年减少2.3亿美元,与2013年相比仅增长33.7%。以往集中在俄罗斯的企业投资偏好变化为在欧洲区域多点分散投资,2017年中国企业对瑞士农业投资流量3.9亿美元,英国1.9亿美元,均超过俄罗斯[10]。

在中国对外农业总投资中,五年以来对俄投资比重的下降更为明显。2017年,对俄农业投资流、存量分别仅占农业对外总投资的5.85%和3.87%,与2013年所占比重相比,分别减少5.85%和7.35%。在“一带一路”建设五年来中国农业对外投资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对俄投资的比重减少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俄罗斯对中国企业的投资吸引力有所减少,也侧面反映出当前中国企业在俄开展农业投资存在新的问题与挑战。

3.3.2褐地投资成为新投资模式

目前对俄投资的中国企业多以绿地投资为主,大部分企业以独资控股或合资经营模式在俄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俄罗斯2001和2002年颁布的土地法和农地流转法规定,如持有份额超过50%,外国公民和法人只能拥有处于租赁权中的农地或农地共有权份额。从实际运营情况看,由于大部分企业是出于自身发展需求开展对俄投资,不少企业与俄公民或法人以入股合作方式开展投资活动,因此境外运营的企业与母公司关联性有限,主要开展独资运营。

受近年来赴俄农业投资热潮的影响,俄罗斯进一步限制了外资对土地的使用。2017年在俄开展投资的独资企业49家,占总投资企业的70%,比2013年占比下降11.8%。从投资方式来看,以并购等形式开展的褐地投资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2016—2017年,对俄褐地投资总额达1.02亿美元,分别占当年投资流量的28.62%和15.83%,在以往常见的购地新建等绿地投资基础上,褐地投资成为新的赴俄投资趋势。

3.3.3赴俄投资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

近年来俄方投资政策更为明晰,执法管理更为规范,在俄投资中国企业的社会参与度与社会责任意识也明显提升。据统计,2017年中国在俄农业企业雇佣俄方工作人员2132人,占企业在境外总雇佣人员的32.5%,占中国农业对外投资企业总雇佣人员的1.59%,发放雇佣工资1967.55万美元,在俄缴纳税收达4804.4亿美元,占中国农业对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缴税总额的11.7%。在2013—2017年,中国在俄已累计提供1.4万个工作岗位,为东道国缴纳税款超过1.5亿美元。在俄企业也积极参与俄方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积极促进两国民众交流并助推民心相通。

四、中国企业对俄农业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对俄农业投资的不断深化,中国企业赴俄投资的问题日趋集中,主要存有与国家战略结合度不高、投资领域过于集中、产业链条不完整、缺乏政府引导等几个问题。

4.1企业偏好跟风投资

经对企业调研发现,目前对在俄投资的困难诉求主要集中在俄方投资环境、市场导向、种质问题、劳务大卡、融资困难等方面。但随着近年来俄方政策的调整,这些问题的背后原因在于企业开展对俄投资时缺乏充分的前期调研和发展规划,基本以“自己闯”、“能人靠”、“熟人推”三种方式走出去,而且企业投资行为与国家战略及关键农产品的实际需求结合度不高,导致出现投资回报低、扩大经营困难等问题。随着近年来新西兰、韩国、日本等国赴俄投资规模化的趋势出现,还出现中国企业哄抬式炒高土地租赁价格等现象,使在俄中资企业出现恶性竞争。

4.2同质化投资现象突出

受中国旺盛市场需求与中俄交通便利的影响,大部分赴俄企业以大豆为主要产业(以黑龙江企业为主),并均有扩大种植规模的计划。囿于回运条件与种植技术难题,目前还未形成境内外联合发展的大豆规模化发展产业链。一方面,大豆回运存在口岸定点加工问题。2017年放开全国大豆回运定点加工,但在各口岸分布不均匀,导致部分口岸存在加工能力不足、加工期长、垄断压价等问题,加上受通关效率的影响,直接影响了企业投资积极性。另一方面,种植技术制约了大豆实际产出。随着非农企业转行加入以及大量企业应用国内小农经营模式,导致出现技术化水平较低、装备配备不足、经营水平不高等问题,企业面对气候灾害的抵抗力也较差,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大豆产出,削减企业利润。

4.3对俄投资的集约化、产业化水平不高

俄罗斯地广人稀,适宜大农场规模化运营。但大部分赴俄企业是民营企业,受制于自身规模、资金链影响,以及规模化经营人才欠缺、农机配套服务不足等影响,尚未形成有影响力的大型企业,内部恶性竞争难以避免,急需“领头羊”提升凝聚力。与此同时,大部分企业多以初级产品为主,目标市场紧盯中俄两国,对中俄两国之外的全球市场份额缺乏布局思考。目前的产业链短板主要在于服务链条特别是技术服务的不足上。以农机为例,目前在俄农业投资领域中以种植业企业为主,缺乏专业的农机服务公司提供租赁、维修等服务,导致种植业企业无法提高农机运行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4.4在政策、规划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存在引导不足

在政策引导方面,目前国家层面对企业赴俄开展农业投资尚未提供有针对性的政策指导。如对大豆回运问题,目前在俄生产的非转基因大豆在数量和质量上能否形成对国内市场的有力补充还需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在回运政策、种植政策等方面也缺乏引导。再如畜牧业发展中大量种植玉米等青贮饲料是否会对国内市场产生影响,以及是否应该鼓励在俄企业开展其他品种种植也需要进一步的科学指导和政策引导。在规划指导方面,俄罗斯远东地区资是中国农业投资的重点地区,但两国在2017年开展的农业合作规划尚未应用到实际投资指导中,战略层面的合作协议也未达成。在产业发展上,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和产业生产传统考虑,过于集中在大豆种植上,但对大豆的销售市场、是否引入加工业的产业合作伙伴、以及对产业发展前景的判断均不明晰,还需要加强对产业布局的整体性指导。

五、进一步推动对俄农业投资的对策建议

农业对外投资是企业在境外开展的包括农业资源、资金和技术等在内的自由流动。在近年来国际直接投资显著下滑的背景下[11],受持续变化的中美贸易摩擦影响,赴俄投资更受关注。就当前在俄农业投资所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应充分考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中俄农业投资总体环境,鼓励更多企业参与在俄投资,有效提升赴俄投资成效。

一是在中俄农业合作的政府架构下,继续优化中俄农业投资总环境。在中俄两国“一带一路”倡议和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顶层设计战略合作与农业规划的指导作用。在中俄农业合作委员会框架下,推动落实农业合作规划与利好性政策,为在俄投资企业提供战略发展方向,并积极开展定期宣传活动,鼓励有意愿和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在俄投资生产重要农产品和深化产业合作的项目。

二是发挥政府服务作用,提供政策指导。定期开展对赴俄投资企业的调研,全面了解和搜集企业在政策信息、资金支持、行业沟通、用人等方面的困难与诉求,在农机补贴、种植政策、产品回运等方面为企业制定个性化和针对性的政府服务。用好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机制,在政府和企业、研究机构和企业以及企业之间搭建更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及时有效地提供政策指导。

三是推动建立境外农业投资合作中介性服务机构,做好产业链建设。鼓励有资质和有实力的企业开展在俄农业产业的中介服务,有序推动全产业链建设,推动企业抱团出海,减少低质无序的投资。鼓励研究机构参与对俄投资的中介服务工作,推动形成为企业提供各层次各类别的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和智库平台,为企业提供投资信息、战略发展规划等服务,提高企业投资的精准性与效率。

四是提高企业发展水平,鼓励培育对俄投资大型跨国农业企业集团。以确保国内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鼓励和引导有实力和有计划的企业合作开发,推动在俄企业形成投资规模化和产业化的发展意识,并结合中俄农业合作园区和农业合作等项目建设,在拓展重要农产品多元化进口渠道的同时,培育形成中国在俄投资的大型农业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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