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以开放包容态度促进中欧技术合作
近年来,随着中国在科技、能源等相关行业逐步做大做强并迈向全球化,部分国家出于政治、舆论等因素影响,逐渐对中国企业产生抵触心理,从而未能充分给予企业进入欧盟经营发展的合理空间。加之欧盟对中国国资背景企业有关“单一经济体”的认定误解引发针对性审查甚至交易否决,使得中国企业在欧盟的发展步伐受到牵制。欧盟中国商会与罗兰贝格咨询公司日前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企业在欧发展报告》称,欧盟对中企在科技能源领域投资的限制将导致两败俱伤的局面。
“最坏情形假设”渐成审查常态
2015年中国广核集团联合法国电力公司(EDF)投资英国核电项目,欧盟因将中广核与其他国资委持股且在欧盟经营的中国企业(中化橡胶)视为“同一经济体”,合并计量营业额,并对该交易展开反垄断审查。然而,后经审查,在英国发电和电力批发市场、核岛设计和建造市场、适宜新建核电站的厂址市场这三大潜在影响市场中,中国广核集团与法国电力公司的交易并不存在重大反垄断问题,交易于2016年才通过审查,并于9月底正式完成签订。
“将国资背景企业视为‘单一经济体’引发对中国企业兼并收购限制。”报告指出,近年来,中国企业在欧盟国家开展并购交易过程中所遇反垄断审查不断增多,中国国企的独立性不断受到挑战,“最坏情形假设”逐渐成为审查常态,即国企被欧盟委员会视作为“单一经济体”,将其营业额打包计量,夸大中国企业在当地发展的实际业务影响力,进而导致中国企业在寻求并购扩张或建立合营企业时,被相关监管机构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反垄断调查,甚至给予交易否决等,严重影响国资背景企业的正常经营发展。
报告认为,本质上,中国国企并非单一经济体,虽有国有资本注入,但企业仍具有经营独立权与自主权,在各方市场中皆无直接关联,即使是位于相同市场的国资企业也具有充分竞争关系。正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资委应当按照政企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欧盟对中国国企单一经济体的误解与审查政策收紧,引起了诸多不必要的反垄断审查,耗费了交易双方及欧盟委员会大量的时间与人力,交易过程大幅延长,在拖慢企业发展步伐的同时也会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报告建议,未来,欧盟方面可以对中国经济体制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双方以开放的心态开展商业互动,增强市场活力。
限制投资或导致两败俱伤
报告指出,受政治与舆论导向影响,欧盟一些国家限制中国企业部分业务的进入与发展。而种种限制对中欧双方而言往往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
在5G网络建设的发展上,部分欧盟国家受政治因素影响,捕风捉影,对以华为为代表的企业进入当地市场予以了较为直接、针对性的政策限制。而该类限制政策出台的背后,实则缺乏强有力的事实支持。例如今年4月,英国政府制定政策只允许华为有限地参与非核心网络设备的建设,提供非敏感部件如天线、联网部件等,其给出的理由是“华为产品网络信息安全水平欠佳,会给使用华为产品的机构带来安全隐患”。“然而其关于华为产品的硬件配置、操作系统、软件逻辑等种种质量不过关的主观性论断,缺乏实质的工程缺陷事例支持,具体测试方式与标准也并未公开。如果就此将华为排除在英国5G核心建设名单之外,显然是主观片面的。”报告认为。
华为表示,没有中国法律规定华为与中国政府存在强制合作义务,并且,华为在企业内部设有专门针对安全漏洞的PSIRT组织,该组织以严格的标准接受、处理并披露一切关于华为产品解决方案的漏洞,并已于2010年正式加入国际事件响应和安全组织,遵循国际标准化组织与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和原则对产品安全问题进行处理。此外,德国方面表示,在最新的网络安全要求下,德国联邦网络管理局没有发现华为在德国从事任何不被允许的行为,且不会排除把包括华为在内的任何网络设备供应商排除在5G建设之外,这也从另一方面表现出华为产品质量与技术方面并不存在所谓国家安全级别的风险。
“种种限制对于中欧双方而言往往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报告分析称,首先,来自欧盟各国政府的限制直接导致以华为为代表的中国企业在欧盟部分国家失去一定市场机会,企业经营扩张面临阻碍;其次,提出限制的欧盟国家,过于主观片面的判断和决策可能使其错失技术先进且性价比高的优质供应商合作,国家产业发展和民众生活质量因而遭受影响。以英国为例,英国电信商会Mobile UK曾提出,如果当地政府禁止英国公司建造5G网络时使用华为产品,可能会造成约68亿英镑的经济损失,其国内5G网络的启用也可能被迫推迟两年之久。
“面向未来,双方更应从产业升级的长远视角着想,以开放包容的态度推动技术进步。”报告总结道,中国企业应着重关注技术和产品品质的突破,以更好地助力市场标准和产业技术升级;欧盟国家政府也应当以更加宽容的心态接纳外资企业在欧洲的经营发展,最终实现协同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