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惑 | 关于泰国公司注册的五个误解
很多中国投资者对泰国公司注册存在一些误解,影响了投资的效率和效果。我们总结了五个最常见的误解。
误解一:泰国公司一定要泰籍股东持股51%以上
正解:只有从事《外商经营法》规定的限制性行业的公司才需要由泰资持股51%或以上。绝大部分制造业企业都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取得了FBL或BOI的公司,也可以外资控股或独资。
误解二:泰国公司一定要有三个股东
正解:泰国公司法在2023年进行了修订,根据新的法律,公司的股东不少于2个即可。
误解三:泰国公司一定要有泰籍董事
正解:泰国法律只对某些特殊行业(如旅行社、招聘代理公司等)的董事国籍有限制性要求,绝大多数企业都可以自由设置泰籍董事或外籍董事。但是,外国人在泰国担任公司的董事,属于就业行为,需要办理工作签证和工作许可证。
误解四:中国个人不可以做泰国公司的股东
正解:中国法律并没有放开公民个人对外投资,因此原则上中国公民个人是不可以成为泰国公司的股东的。但是,由于泰国法律要求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有至少两名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实践中,中国个人作为发起人与中国企业一道注册泰国公司的情况十分常见,在中国企业依法办理对外投资手续的前提下,也未发生中国个人因此受到处罚的案例。
误解五:外资公司一定要申请BOI
正解:BOI只是给予投资项目的优惠待遇,并不是外国投资者注册泰国公司的必要条件,况且也不是所有的投资项目都可以申请BOI。投资者可以根据项目的情况决定是否申请BOI。是否获得BOI待遇不是泰国公司注册时的审核条件。
中国投资者到泰国投资,应咨询正规专业人士的意见,不要盲从道听途说,以免被错误信息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