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投资利润怎样利用最合理?

发布日期:2024-05-13 09:02:56来源:投资双行线作者:泰湄璃-曾磊
随着中国实业投资在泰国的长期化、规模化发展,中国投资者在泰国所得的利润怎样合理利用,越来越值得关注。

泰国投资收益怎样利用最合理?

随着中国实业投资在泰国的长期化、规模化发展,中国投资者在泰国所得的利润怎样合理利用,越来越值得关注。

在实践中,中资泰国子公司的经营利润,一般有三种用途:分红、借贷和再投资。

分红

泰国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可以以红利的形式汇往境外股东。但是,在分红时,泰国子公司必须将至少5%划入公司的公积金,直到公积金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10%为止。另外,泰国子公司在向境外股东支付红利时,须扣除10%的代扣税;但是,如果泰国子公司享受BOI优惠,则无需扣除代扣税。

借贷

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泰国子公司可以将留存利润出借给其它公司或个人。外资控股企业的借贷行为是受到泰国法律限制的。泰国法律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外资持股达到50%或以上的公司才可以向其它公司或个人提供贷款:第一,借款方是关联企业;或者,第二,出借方取得外商经营许可证(FBL)。未取得FBL,外资持股达到50%或以上的公司是不可以向非关联的企业或个人提供贷款的。另一方面,接受贷款的公司,其贷款余额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7倍。无论是否取得FBL,泰国子公司的贷款利息收入都须被扣除1%的代扣税。

再投资

泰国子公司可以用留存利润在泰国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它泰国公司的股权。泰国子公司在泰国设立的新公司,可以不受《外商经营法》关于外资控股企业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如果泰国子公司持有其它公司至少25%的股权并且在分红之前及之后分别持股不少于三个月,则泰国子公司从所投资的公司获得的分红无需扣除10%的代扣税。如果泰国子公司投资的公司享受BOI优惠,分红也无需被扣除代扣税。另外,如果泰国子公司与所投资的公司的关系符合关联企业的标准,泰国子公司还可以向该公司提供贷款而无需申请FBL。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企业的泰国子公司将利润在泰国再投资,可能需要办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核准或备案手续(ODI)。

以上三种方式需满足不同的条件,各有利弊,投资者在选择时要通盘考虑,争取实现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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