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投资合作领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外安全风险防范,切实保障企业项目人员安全和健康,现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风险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务必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守住安全底线,切实维护境外企业项目人员安全,持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稳妥推进海外项目,坚持“危地不往、乱地不去”,审慎前往中高风险国家地区。要迅速行动,完善境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排查境外企业项目和人员风险,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安全保障投入,加强应急演练,强化人员培训,及时妥善处置境外纠纷事件,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
二、切实抓好境外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扎实做好境外企业项目和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心关爱,及时周到救治确诊人员,积极稳妥安排滞留人员轮换回国的同时,坚决做好严防带疫回国等“外防输入”工作。
三、切实做好中方外派人员管理工作
各对外投资合作企业要按照“谁派出谁负责”“总包负总责”的原则,做好中方外派人员管理,切实掌握员工动态和健康状况,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模块,填报“境外企业在外人员月度变动情况表”,及时更新完善中方外派人员信息,严禁企业违规外派人员。
四、切实履行对外投资报告义务
各投资主体应按照“凡备案(核准)必报告”的原则履行对外投资报告义务,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进入“备案(核准)报告”子模块进行报告。同时要及时完成向我国驻外使(领)馆报到登记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及时与我使(领)馆取得联系,在其统一指导和协助下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