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修订管理办法,从9个方面扶持对外投资合作

发布日期:2022-06-30 15:21:18来源:厦门日报作者:许纳芳,陈日弟,林文坚
从第一家企业备案“走出去”至今,厦门对外投资合作已走过了33年,并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今日上午,市商务局副局长林珍雅做客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解读厦门市对外投资合作项目促进措施的相关内容。

从第一家企业备案“走出去”至今,厦门对外投资合作已走过了33年,并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今日上午,市商务局副局长林珍雅做客市人民政府网在线访谈,解读厦门市对外投资合作项目促进措施的相关内容。

林珍雅介绍,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外投资合作,推动形成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市商务局建立健全保障、服务、监管的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扶持本土企业“走出去”。出台《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管理办法》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工作。5年来,市商务局拨付对外投资合作项目资金1.02亿元,有力扶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许多企业已发展成为国际化企业。

面对新发展形势,今年1月,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修订2021-2023年度厦门市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通知》(下称“管理办法”),更精准、有力地引导和扶持企业“走出去”,推动对外投资合作高质量发展。

据介绍,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主要从9个方面对对外投资合作进行扶持,包括海外投资保险费用补助、境外经贸合作区补助、对外劳务合作业务增长奖励、对外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发证补助、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奖励、平台建设费用补助、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补助、对外投资合作活动费用补助和贷款贴息。

管理办法还对企业申请扶持额度作了封顶。林珍雅介绍,额度封顶主要分两大类型企业进行。一是对境外投资企业类型,单家企业按近三年(指当年度及以上两个年度)累计完成实际对外投资总额分四档封顶,最高扶持资金封顶200万元;二是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类型,单家企业年度扶持资金封顶120万元。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

具备四大亮点

1.积极应对境外疫情蔓延、对外投资受阻及逆全球化等不利影响,推动优势企业积极稳妥开展“丝路投资”,以及对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欧盟和金砖国家的投资。

2.推动建设具有区位优势、产业定位清晰、运营管理先进、生态效应明显、建设效果较好的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打造对外投资的“厦门品牌”。

3.努力打造国际化一流企业,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本土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国际产能合作。

4.强化财政资金绩效,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质量效益。

3种对外投资合作情况

扶持限额上浮

1.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有实际投资,或是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企业,其相应封顶限额上浮10%。

2.参与厦门市国际化企业评定获评A类的企业,其相应封顶限额上浮10%。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有实际投资或对外承包工程,且参与厦门市国际化企业评定获评A类的企业,其相应封顶限额上浮15%。

3.对其他金砖国家有实际投资或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企业,其相应封顶限额上浮20%。由于同时属于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或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类别而导致扶持资金封顶金额不同的企业,可获就高扶持。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