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文 本省企业境外投资将获补贴

发布日期:2020-02-24 15:08:14来源:合肥晚报作者:
《通知》明确,给予展位费和人员费 80% 以内的补贴。对企业在境外投资从事实体经济活动,按实际投资额给予 3% 以内的补助。

2月23日,安徽省商务厅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科学防控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商务经济稳定发展的通知》,就突出重点企业帮扶,加强应急政务服务,支持拓展境外市场三个方面提出多项举措。 

针对重点企业,《通知》指出,要建立重点外经企业联系制度,加强跟踪联系,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和诉求,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支持企业加强 " 一带一路 " 投资合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支撑带动作用。 

在政务服务方面,《通知》要求,本着急事急办、高效服务的原则,优化政府审批审核流程,积极做好对外投资和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实施落地。此外,《通知》还要求推行网上政务,及时共享疫情应对经验做法和工作举措,提高应急服务效率。加强与贸促、信保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协助企业及时获取不可抗力证明文件,做好免责、索赔应对工作,最大程度降低企业损失。 

历年来,安徽省商务厅均会组织企业参加境外投资合作对接活动和专业展会。《通知》明确,给予展位费和人员费 80% 以内的补贴。对企业在境外投资从事实体经济活动,按实际投资额给予 3% 以内的补助。按照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对企业拓展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前期费用给予 2 ‰以内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从境内银行取得用于境外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贷款利息,给予 30% 以内的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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