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洞察】 FASB要求上市实体增加披露重大分部费用和其他分部信息

发布日期:2024-08-20 16:19:20来源:安永作者:
该指引还要求上市实体在中期及年度报告中披露关于报告分部损益和资产的所有信息,而目前这些信息仅需要每年披露。具有单一报告分部的上市实体也需要遵照ASU 2023-07并根据ASC 280的要求披露所有信息。

概述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以下称“FASB”或“委员会”)修订了《会计准则汇编280:分部报告》(ASC 280)中的指引《会计准则更新No. 2023-07》(ASU 2023-07)。该指引要求上市实体在中期及年度报告中披露重大分部费用和其他分部费用/损益内容。该指引还要求上市实体在中期及年度报告中披露关于报告分部损益和资产的所有信息,而目前这些信息仅需要每年披露。具有单一报告分部的上市实体也需要遵照ASU 2023-07并根据ASC 280的要求披露所有信息。

指引主要考虑事项

01

重大费用原则

对于定期提供给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且包含在分部的损益指标中的重大费用类别和金额,指引要求上市实体在中期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每个报告分部的重大费用类别和金额。此外,指引要求上市实体披露CODM的头衔和职位,或被识别为CODM的管理团体或委员会的名称。

上市实体需要根据定期提供给CODM的重大费用类别,披露关于重大分部费用的信息。

定期提供

根据该原则,上市实体首先从定期提供给CODM并包含在分部损益指标中的分部信息中识别费用类别。虽然ASU 2023-07没有对“定期提供”进行明确定义,但其应与ASC 280的要求一致,需考虑CODM获取的分部信息以确定报告分部的频率。上市实体在应用该术语时需要进行相应判断。

易于计算

重大费用原则规定,上市实体在确定如何披露重大的分部费用时,需考虑在提供给CODM的损益指标的基础上经简单计算就能得到的费用信息。此类信息可以为非实际金额表示的分部费用(例如,广告费用占收入的百分比)或基于提供给CODM的费用信息经简单计算得到的金额(例如,向CODM提供的损益指标包括分部收入和毛利率信息,通过简单计算可以得到销售成本)。

上市实体需要应用判断来确定哪些费用信息是易于计算。

重要性

在上市实体从定期提供给CODM的信息中识别分部费用信息之后,上市实体通过考虑定量和定性因素来评估其重要性,以帮助确定费用的披露范围。如果披露中遗漏分部费用“将改变使用者对分部的了解,从而改变使用者对上市实体整体的资本分配决策”,则代表该分部费用是重大的。

上市实体须在中期及年度报告中披露每个报告分部的其他分部费用/损益金额,该金额代表报告分部收入减去已披露重大分部费用和分部损益的差额。差额可能包括无需提供给CODM的费用、不重大的分部费用或分部的其他损益。上市实体还必须说明其他分部费用/损益金额的组成情况,包括其他分部费用/损益的性质和类型。即使上市实体根据重大费用原则没有单独披露重大分部费用,也需要披露其他分部费用/损益。

如果上市实体确定其一个或多个报告分部无需披露重大费用类别,则实体应披露CODM用于管理业务的费用信息的性质(例如,CODM是否使用预算或预测费用信息或合并费用信息)。

取决于定期提供给CODM的分部费用信息的情况,上市实体根据重大费用原则披露的信息范围将存在差异。因此,一个上市实体可以为不同报告分部披露不同的费用类别,同一行业的上市实体选择的披露信息也可能不一样。

02

增加ASC 280披露的频率

上市实体在中期报告需要根据ASC 280的要求,披露报告分部的损益和资产相关的所有信息(例如,利息收入和费用、折旧、损耗、摊销费用),而目前这些信息只需每年进行披露。

03

单一报告分部实体

具有单一报告分部的上市实体需根据ASC 280的要求披露分部的所有信息,包括新增披露内容。

04

披露多个分部损益指标

新原则允许上市实体(包括具有单一报告分部的上市实体)披露多个分部损益指标,前提是CODM使用这些指标来分配资源和评估业绩。在这种情况下,分部损益指标中至少应包括一个最符合会计计量原则(US GAAP)的指标。

所有上市实体(包括仅披露分部损益某一指标的实体)都需要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CODM如何使用分部损益的各项指标评估分部业绩和分配资源。

如上市实体在当期披露了多个分部损益指标,且这些信息在可比期间也提供给了CODM,则上市实体需要在可比期间对这类信息进行披露。但是,ASU 2023-07并不阻止实体披露前期的额外指标,即使在以往可比期间未向CODM提供该指标。

05

重新核算前期信息

如果上市实体改变提供给CODM的分部信息导致重大分部费用识别发生变化,除非在不可行的情况下,实体需要对以前披露的分部费用类别和金额进行重新核算,以保持与当期费用类别一致。如以前年度的分部信息未被重新核算,除非在不可行的情况下,实体应在当期同时根据当期及前期的重大分部费用类别披露分部信息。

在确定分部损益时,如分部费用计量方法或分部费用分配方法与前期相比有重大变更(例如,用于向报告分部分配养老金费用的方法变更),上市实体需进行披露。实体还需披露这些变更对分部损益衡量指标的影响(若有)。

ASU 2023-07 还将ASC 280中的术语“重述” (restate)替换为术语“重新核算” (recast)。

生效期和过渡期

ASU 2023-07于2023年12月15日之后的财年以及2024年12月15日之后的中期开始生效,并适用于所有上市实体。上市实体允许提前采用该准则下相关的要求。除非在不可行的情况下,该指引需追溯适用于财务报表列报的所有期间。在比较期间内披露的分部费用类别,应当与重大费用原则生效时点所披露的分部费用类别相对应。

供稿人介绍

郦盈竹女士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美国资本市场部合伙人,她于2004年加入安永美国纽约所从事审计工作,于2015年加入安永中国北京所,负责为大中华地区的美国上市项目提供有关美国会计标原则(US GAAP)、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IFRS)、美国公司上市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萨班斯法案(SOX)的会计和审计技术咨询服务。郦女士为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会计硕士,是美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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