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洞察】拟议美国联邦法案规定最早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恢复征收超级基金消费税,扩大征税范围,并提高税率
不久之后,美国的多个行业纳税人或须就其制造或进口的产品缴纳超级基金消费税。根据目前已草拟完成的H.R. 3684《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案》(IIJA)1和H.R. 5376 《重建更好法案》(BBB)2的条款,将恢复对工业化学品、石油和油气行业征收高额超级基金消费税。提案将扩大美国超级基金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可能纳入消费品制造商、零售商、以往无需缴纳超级基金消费税的纳税人。
根据IIJA,将恢复对美国国内生产的特定化学品征收超级基金消费税并扩大征税范围,扩大进口商销售或使用的“应税物质”的范围,按以往税率的两倍征税。IIJA提出扩展“应税物质”的定义,不仅将会影响更广泛的油气和先进制造行业,还可能要求许多消费品制造商和零售商就其进口缴纳超级基金消费税。该等条款拟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供新增受影响的纳税人制定计划将该等成本纳入定价模式以及解决合规事宜的时间非常有限。
根据BBB,自2022年1月1日起,将恢复对原油和石油产品征收超级基金消费税,提高税率,并继续征收现行的溢油赔偿责任税。
IIJA规定就化学品生产和进口征收美国消费税
根据IIJA第80201条,将恢复征收于1995年终止的化学品消费税3(包括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典(IRC)第4661条关于“制造商、生产商或进口商”销售的42项应税化学品的规定征收的消费税),并进行修订。应根据IRC第4661条缴税的化学品需满足下列条件:(1)列入应税化学品清单4;(2)“在美国制造或生产,或者为了消费、使用或仓储进入美国境内”。法定应税化学品清单包括:
扩大应税物质范围,纳入进口半成品和产成品
IRC第4672条将扩大进口“应税物质”范围,纳入更加广泛的产品清单,包括占生产应税物质所用原材料重量或价值20%以上的任何物质。财政部将须在2022年1月1日之前审核并更新IRC第4672条规定的进口商应税物质清单。在恢复IRC第4672条规定的过渡期间,将采用1995年美国财政部公告最终枚举的需缴纳消费税的化学品和化学副产品清单。5如果进口商未向财政部秘书处(“秘书处”)提供确定征税额所需的信息(即,化学成分、重量和特定税率),应缴税额将为该项物质进入美国境内用于消费、使用或仓储时估值的10%。
恢复的化学品消费税将沿用许多自1995年终止的条款,例如IRC第4662条中的例外情况,以及就销售根据IRC第4611条(征收石油消费税)和第4661条已经缴纳消费税的化学品豁免根据IRC第4671条征收的税项。但是,IIJA将对其他条款做出重大修改,同时可能扩大应税化学品和化合物的范围。
首先
IIJA将各项应税物质的税率实际提高一倍。例如,原按4.87美元/吨缴税的物质现将按照9.74美元/吨缴税。还有一个更复杂的情况,含有以不同税率缴税的应税物质的化合物和副产品将采用独有税率,该税率将按89-61, 1989-1 C.B. 717公告目前规定的公式或秘书处确定的其他方式计算。
其次
IIJA将修改IRC第4672条的条款,以增加应税物质种类,并增加不合规的潜在责任风险敞口。在确定纳税人进口的物质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时,一项物质含有的应税化学品的数量或价值将从生产该物质或化合物使用的原材料或其含有的原材料的重量或价值的50%降至20%。确定过程比较复杂,将由纳税人确定,并经美国国内税务局(IRS)认证。与其他美国现有消费税登记要求一样,纳税人将需在确定可能达到重量或价值的20%这一阈值的进口化学品或化合物之后,向IRS进行登记,证明其合规义务。6 IIJA还规定,如未向秘书处登记和报告所要求的信息,IRC第 4671(b)(2)条规定的罚款将增加一倍,从应税物质估值的5%增至10%。
最后
IIJA将化学品消费税的有效期延至2031年12月31日。以往相关条款的有效期与基于IRC第4611条(根据该条款,化学品消费税的有效期于1995年终止)规定的有害物质超级资金融资率确定的筹资阈值挂钩。IIJA将有效期与征税上限脱钩,从而确保无论获得的收入金额多少,恢复的化学品消费税始终有效。
BBB规定就原油和石油征收美国消费税
根据BBB第136701条,将恢复就在炼油厂获取的原油以及进口石油产品征收已失效的超级基金消费税,并继续征收现行的溢油赔偿责任税。7自2022年1月1日起,这一恢复征收的额外消费税税率将从9.7美分/桶增至16.4美分/桶。IRC第4611(c)(2)(B)(ii)条规定的现行溢油责任赔偿税税率(9美分/桶)保持不变。
影响
目前拟恢复征收美国超级基金消费税,加上在超级基金消费税失效的25年期间,业务和供应链实践发生变化,将扩大超级基金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受影响的纳税人范围将远超原税制下的纳税人范围。该提案将对从中国出口到美国或在美国境内生产化学品、化合物或化学副产品的纳税人产生显著影响,相关阈值从IRC第4671条规定的应税化学品成分重量或价值的50%降至20%。
零售商和消费品制造商以往无需缴纳美国超级基金消费税;但是,如果他们直接在美国进口应税物质,则将需缴纳超级基金消费税。如果拟议超级基金消费税按相关提案征收,受影响的行业将面临复杂的合规确定过程,这将涉及在向IRS登记缴税之前了解进口产成品和化合物的化学成分(按重量组成和成分价值)。此外,由于应税物质所含各类化学品的税率不同,计算新税率较为复杂。8 如果纳税人需缴纳化学品消费税、恢复的原油和石油产品消费税以及现行的溢油消费税,税收合规和责任负担将显著增加。
该项立法尚待最终颁布,纳税人目前应采取下列措施:
关注美国联邦立法流程,了解IIJA和BBB的进展;
审核化学品生产、进口和总体供应链策略,以识别恢复缴税导致的潜在风险敞口和合规义务;
识别必要资料的来源,针对范围扩大的超级基金消费税推进和支持新制定以及更新的合规流程;
培养专业技能并开发系统,以确定供应链内的应税物质,计算新税收责任。
总体上,IIJA条款、拟重新征收的美国原油和石油产品有害物质超级基金消费税、以及根据BBB规定提高相关石油消费税税率, 如果得以实施,将对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在美国制造、进口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化学品的纳税人产生重大影响。纳税人应考虑立即进行规划,增加满足额外合规要求的可能性,以避免因未予报告导致被处以双倍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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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H.R. 3684最初于2021年7月1日经美国众议院通过,于2021年8月10日经美国参议院修改通过,并返至美国众议院。
2 H.R. 5376于2021年9月27日引入,目前正在经美国众议院审议。
3 IIJA规定的美国化学品消费税包括1980年根据《1980年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第96-510号公法)“就特定化学品征收的税项”以及1986年根据《1986年超级基金修正与再授权法》(第99-499号公法)“就应税化学品制成的特定进口物质征收的税项”。
4 见IRD第4661(b)条。
5 关于申请确定化学品是否需根据IRC第4672条缴税的IRS程序,详见IRS 89-61, 1989-1 CB 717公告以及95-39, 1995-1 CB 312公告做出的修订。2007年,该化学品和化学副产品清单的范围扩大,纳入合成线性脂肪醇和合成线性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详见2007年11月6日美国财政部公告(72 FR 62730)。
6 需提交637表格进行美国税收登记。详见IRS 637登记程序和IRS 637表格、申请登记(针对特定消费税活动)。
7 根据美国第116-94号公法《2020年进一步综合拨款法案》恢复,根据美国第116-260号公法《2020年纳税人确定性和受灾税收宽减法案》将有效期延至2025年12月31日。
8 虽然法规规定了初始税率表,但大多数纳税人需向IRS申请单独计算应税性及其各项产品的适用税率。如果后续认定一项物质占特定物质重量或价值的比例达到20%,应予纳税,但未相应登记,则需按该物质估值的10%承担违规责任。这一拟议的行政程序遵循了一个已有 30 年历史的税收程序,该程序并非旨在适应所提议的应税物质类别的显著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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