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发布《矿山与矿物法案》
津巴布韦《矿山与矿物法案》(H.B. 1, 2025)于6月25日由议会书记官乔库达根据国民议会议事规程第142(1)条在政府公报上正式公布,该法案尚未获得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津巴布韦矿业网6月25日报道,津巴布韦《矿山与矿物法案》(H.B. 1, 2025)于6月25日由议会书记官乔库达根据国民议会议事规程第142(1)条在政府公报上正式公布,该法案尚未获得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新公布的法案建议:用更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现代框架取代《矿山和矿产法》[第21:05章];建立矿业事务委员会来指导决策过程;引入更明确的采矿权管理规则,特别是在地籍和勘探权方面;加强环境合规和土地复垦义务;通过采矿权分配的透明度和问责机制改善治理;定义和保护社区权利,包括利益分享和土地使用协议;解决对独家勘探权的担忧,并引入使小规模和手工采矿者能够得到正式认可和支持的框架;使采矿法与津巴布韦的2030年愿景和其他国际义务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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