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高质量发展 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速

发布日期:2025-06-23 10:03:13来源:国际商报作者:王聪 张也
二十多年来,在中方的大力推动及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下,上合组织区域内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取得积极进展。

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是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向之一。二十多年来,在中方的大力推动及各成员国的共同努力下,上合组织区域内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取得积极进展。

贸易和投资规模不断扩大。贸易方面,据中国海关统计,2024年,中国与上合组织其他成员国贸易额达5124亿美元,创历史新高,约占中国外贸总额的8.3%,展现出区域内贸易发展的巨大活力和广阔前景。各国贸易联系日益加强,相互成为主要贸易伙伴。目前,中国是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塔吉克斯坦和白俄罗斯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国。

便利化议题是高层会晤重要内容。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是上合组织最高机构,政府首脑理事会是上合组织重要会晤机制。在历次高层会谈中,贸易和投资便利化都是重要议题。早在2001年上合组织成立之初,各成员国元首便在《成立宣言》中表示,“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谈判进程”。同年,阿拉木图政府首脑理事会会议上,各国总理在《阿拉木图联合公报》里表示,“启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是现阶段开展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且可行的任务。”2018年上合组织青岛峰会期间,各国元首发表了《关于贸易便利化的联合声明》,重申成员国“有意愿为了各国间贸易便利化而继续协作。”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比什凯克、2020年莫斯科等峰会上,各国元首们再次强调了此声明。

便利化合作文件不断丰富。自成立以来,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一系列涉及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工作的区域经济合作文件。2001年9月的《上合组织成员国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明确了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的实现途径。2003年5月,上合组织成员国签署了为期20年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确定本组织经济合作的短期目标是积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进程,长期目标是逐步实现货物、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动。在原有文件确定的合作期限将至的情况下,2019年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第18次会议批准新版《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成为指导2020—2035年区域经济合作的纲领性文件。新版《上合组织多边经济合作纲要》,再次将贸易投资、银行金融、交通物流等确定为新时期多边经贸合作的重点。

便利化工作组机制逐步完善。目前,上合组织经贸部长会议下设贸易便利化、投资促进、电子商务等工作组,积极推进贸易投资合作。2025年4月,上合组织成员国投资促进工作组第九次会议、中国—上合组织可持续发展产业合作大会在天津举行,来自政府、企业等近400名国内外代表相聚天津,共商投资和发展大计。2025年5月,上合组织成员国电子商务工作组第八次会议、中国—上合组织国家电子商务产业对接活动同期举办,多家电商平台和地方企业与来自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等上合组织国家的40余家企业面对面洽谈,为上合组织电商产供链合作搭建新平台。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社会期待上合组织展现更大担当,务实合作取得更多成果。展望未来,上合组织应继续坚持“上海精神”,秉持互利共赢、和平合作原则,稳步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工作,推动区域经济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作者王聪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亚所副研究员,张也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欧亚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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