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颁布新劳动法
突尼斯颁布新劳动法主要内容摘要。
新劳动法主要内容摘要:
一、禁止劳动力转包。
二、除以下特殊情况外,禁止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由于服务或工作量异常增加而需要完成的工作;
•替代一名永久性员工,该员工暂时缺勤或其劳动合同被暂停;
•季节性工作或其他活动,根据习惯或其性质,无法使用无固定期限合同。
三、劳动合同应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可续签一次,期限相同。
合同一方可以在试用期届满前终止合同,但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如果在试用期届满前终止合同,双方再次签订合同应基于无固定期限合同,且不再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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