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增值税纳税申报提醒
阿曼税务局自7月1日起开始接收第一批增值税纳税人(年供应额25万里亚尔-49.9999万里亚尔)的季度纳税申报单。
据《阿曼观察家报》7月4日报道,阿曼税务局自7月1日起开始接收第一批增值税纳税人(年供应额25万里亚尔-49.9999万里亚尔)的季度纳税申报单。
税务局强调,未按时履行报税义务将受到严厉惩罚。根据《增值税法》第101条规定,未报送纳税申报表、报送资料不正确或者有其他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处1年以上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或)处5000里亚尔以上20000里亚尔以下罚款。
驻阿曼使馆经商处提醒在阿中资企业,严格遵守阿曼《增值税法》及其条例,履行好纳税义务,避免因合规问题而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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