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央行发布纸币新规定,允许携带出境的最大额度为1亿基普
老挝人民银行发布新指导方针,规定允许携带出境的最大额度为1亿基普。
如想携带超过规定数额的现金,需要获得央行货币政策部门或银行分支机构的批准。
中央银行最近发布了一项8页的决定,确定了老挝中央银行印制供流通的钞票的管理、检查、保护、使用、转让和兑换的原则和条例。
未经允许携带超过规定数额的钞票出境的,首次将处以违法警告并备案;二次违规处理,违规者将处以超出金额50%的罚款;三次侵权,处以首次罚款的两倍。
新决定禁止个人、法人和组织以任何形式为商业利益出售或兑换新纸币。央行警告其工作人员和管理下的金融机构,不得向个人、法人和组织提供或协助提供新钞,以供出售或换取利润。侵权者将面临处罚。
出售或交换高质量或新钞票牟利的人将受到警告并记录在案。第二次和第三次侵权将分别面临100万基普和300万基普的罚款。进一步的违规行为将被处以1000万基普的罚款。央行禁止一切形式的贬低纸币的行为,包括在仪式上使用钞票,破坏纸币的状态,例如在钞票上包装、乱揉、书写和作画。
这项禁令是在使用纸币进行宗教仪式以贬低其质量之后生效的,比如将纸币包裹起来并在纸币上打洞。
该决定公布在政府的官方公报网站上,规定了优质和劣化纸币的标准,还规定了在相应的条件下,可接受的退化纸币可以全部或一半的金额换成新的,还定义了不能交换的最差降级纸币。
想要兑换纸币的人可以在商业银行、其分支机构和全国各地的服务单位进行兑换,不收取手续费。
该决定不允许媒体广告(包括社交媒体)中对钞票有完整描述,意味着只允许有部分或更小尺寸的钞票图像。故意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违反将受到警告,第二次和第三次分别处以200万基普和300万基普的罚款。如果进一步滥用,罚款将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