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美尼亚拟修订矿产资源法
修正案旨在高效和合理利用地下资源,对5年内未考察并探明储量的金属矿产资源和10年内未考察并探明储量的其他矿产资源不予颁发开采许可。
2020年7月8日,亚美尼亚议会一读讨论了《地下矿藏法》及相关法律修正案草案,草案拟对亚矿产资源开发相关程序进行调整。
据亚美尼亚国土管理和基础设施部透露,修正案旨在高效和合理利用地下资源,对5年内未考察并探明储量的金属矿产资源和10年内未考察并探明储量的其他矿产资源不予颁发开采许可。
据称,近10年亚颁发了很多资源开采许可,但有些矿藏最初考察和勘探时间可追溯到前苏联时期。新修订法案还拟将金属矿产资源开采使用期限由现行法律的50年减至25年,对其他矿藏使用期限减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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