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央行要求国内银行设立反洗钱部门

发布日期:2019-11-01 10:51:09来源:驻伊朗经商参处作者:
银行和信贷机构需根据CBI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法规,根据风险等级对客户进行分类,并执行对应风险等级的识别程序。

伊朗《德黑兰时报》10月30日报道。伊朗中央银行(CBI)已责令该国所有银行和信贷机构建立反洗钱部门。根据法律,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部门需定期审查和评估银行和信贷机构的交易和业务。银行和信贷机构需根据CBI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法规,根据风险等级对客户进行分类,并执行对应风险等级的识别程序。

伊朗中央银行作为该国所有金融和信贷机构的监管者,一直在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为上述机构提供所需的基础设施,并监督其遵守有关洗钱的规定。央行已在其官方网站开设反洗钱栏目,其中包括“法律”“实施法规(法)”“指令”“通函”“AML/CFT文件的翻译”和“AML/CFT研究”,所有人都可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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