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投资环境分析
拥有1.6亿人口的巴西是南美洲经济最发达的国家,巴西也是世界重要的新兴市场之一。1994年巴西实施雷亚尔货币稳定计划以治理高通货膨胀。同时,巴西政府积极进行经济改革并实行了对外开放政策。按经济区划分巴西可分为东南部、南部、东北部、中部和北部5个区,它们在国家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58%,16%,13%、7%和6%。
巴西主要运输方式是公路运输,从港口卸下的货柜大多都通过公路转运至目的地。圣保罗的瓜鲁里奥斯机场和里约热内卢的格莱昂机场是巴西两个最繁忙的国际机场,也是外国旅行者出入巴西的主要国际空港。巴西有很好的水运条件,圣保罗州的桑托斯港是全国最大的港口,承担着巴西近70%的进出口货物。另外,还有里约港、阿雷格里港、维多利亚港和南大河港等。巴西公路、电信和部分铁路等基础设施正在实行私有化。其中,电信业2004年前投资将达800亿美元。
(二)巴西的税收
巴西是南美税收较重的国家之一,税种较多,总体上可分为联邦税、州税、市税三级。政府对税收采取分级征收、分级管理的办法。
1.联邦税
(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每年分四次征收,税率一般为巧%;企业年所得超过24万雷亚尔的,还需缴纳10%的附加税。个人所得税规定:月收人在,0雷亚尔以下免交所得税;月收人在900一1800雷亚尔之间,按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月收人在1800雷亚尔以上,税率为27.5%。任何能产生盈利的商业活动,如买卖房屋、地皮、资产或利息收入等,均应在商业发票中或银行付息时扣除所得税。政府一般五年稽查一次所得税。
(2)社会福利基金。巴西政府将退休、养老、伤残人员的各种费用摊给企业负担。凡雇佣巴西籍甚至外挤员工,企业都必须教纳工资总倾的32.6%作为社会福利基金。如因工伤致残并丧失工作能力者,社会福利署负责支付月薪,但医疗手术费用仍由企业负担。
(3)就业保险金。由企业每月按员工工资9.73%擞纳。员工本人缴纳工资的8%,由企业代扣。
(4)商品进口税。
(5)工业产品税。平均税率为10%。此税由生产企业缴纳,若属进口商品,通关时由进口商擞纳。
(6)其他税。临时金融流通税(又称支票税),税率为0.38%;金融操作税,税率为2%;此外还有出口税和农村土地税等。
2.州政府税
(1)商品流通服务税(增值税)。以商业发票的总额为基数计算,税率为17%,其中75%交州财政厅,其余25%交市政府。经州工商厅批准,企业可以享受免退税优惠,出口商品可以免征。如属进口商品,进口时先预交一部分(圣保罗州为10%,东北各州为5%),并允许在货物卖出后交税时抵扣。
(2)社会一体化税。按每月销杏总额的0.65%缴纳。
(3)社会安全税。按每月销售额的2%缴纳。
(4)农村税。按发票金额的2.5%缴纳。
(5)遗产税和车辆税。
3.市政府税
(1)商品流通服务税(ICMS,增值税)。以商品发票总额为基础计征,税率为17%(其中75%已交州政府,故向市政府仅箱交其余的25%)。市政府若予免税.则只能免25%中的一部分。
(2)营业执照税(ALVARA)。根据员工总人数分成几档:
50人以下的企业,150人以下的企业,300人以下的企业和300人以上的企业。该税税率不高,可一次或分期支付。
(3)社会服务税。税率一般为1.5%,以代客加工的加工费、维修费、劳务费等为征税对象。
(4)城市房地产税,根据建筑面积、占地面积计征,可分期缴付。
根据国家统一法令,可在全国范围内对不同的行业和地区实行税收减免:第一,凡巴西企业(包括巴西资本占50%以上股份的合资企业)到东北部(9州)地区开办企业的,可申请减免企业10年的所得税.到期可顺延10年。第二,在北部玛瑞斯自由贸易区设立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的各种原材料、机械设备时均免交进口税、工业产品税和商品流通服务税,但进口商品用于直悄或从该自由贸易区出口到巴西其他地方的不在此列。第三,年营业额在12万至72万雷亚尔之间的小型企业和年营业倾在12万雷亚尔以下的微型企业,免交所得税、社会福利基金税、一金融税等,只需根据年曹业额交纳一定比例的刁板微型企业统一税(税率为6.5%一10%)。第四,各州、市都有自己的工业开发区,为吸引外资,都采取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
(三)巴西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法规
I.关于外资进人的一般规定
巴西实行一定程度的外汇管制。外国企业或个人(除有外交特权的单位或个人之外)在巴西银行不能开立外汇账户,外汇进人巴西首先要折算成当地货币后方能提取。雷亚尔是市场上唯一通用的货币。但是,外汇买卖比较自由。目前,巴西有商业外汇市场和旅游外汇市场两种法定的外汇市场,实行浮动汇率制,并由中央银行对其进行规范。所有在巴西的外国投资必须在巴西中央银行注册,由巴西央行颁发外国投资证明,注明投资的外国货币金额及相应的巴市金撅。外资在投资利润汇出、撤资或用利润再投资时需出示该证明。
使用外国货币在巴西投资不必事先经巴西政府批准。在巴西投资建厂或获得现有巴西企业的所有权,只需通过巴西有权进行外汇操作的银行将外国货币汇人巴西。外资注册由巴西受益企业
向巴西中央银行提出申请,申请应在外汇买卖合同成交后30天内进行,申请时应同时提交资金的资产化证明。
由外国信贷转化的投资须事先经巴西央行批准。经批准后,应进行象征性的外汇买卖操作。巴西企业应在30天内将该资金资产化,并向巴西央行提出外资注册申请。
在巴西有价证券市场进行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本身必须是投资公司,拥有投资基金,持有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有效证件,具有外国投资管理机构的有效证明。按规定,外资企业利润的支配及汇出金额不受限制,但必须交纳所得税。
根据巴西外资法的规定,利润的再投资是指“外国自然人或法人在巴西投资的企业,将所获取的利润进行企业再生产投资或投资巴西国内其他行业”。如果外国投资者不把利润汇出而将其作为再生产投资,那么这部分利润可作为外国资本进行外资注册。
在央行注册的外资可以随时撤回原始国,无须事先批准。若撤资金额多于注册金额,多于部分将被视为投资利润,需缴纳所得税。外资撤出时,巴西央行以企业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对外资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若企业净资产为负.则认为投资资产受损,从而禁止资产亏损部分撤回原国。
外国投资者可以转让其所拥有的在巴西企业中的股权,也可让与或以其他方式向国外转移。对此类转移行为巴西政府不征税,转移价格由企业自主决定。投资者改变时应重新在巴西央行进行外资注册,外资注册金额以原投资注册金额为准,与实际转让价格无关。此类外资注册实际上是在巴西央行办理投资者变更手续,以便新投资者能合法地将利润汇出、利润再投资及撤资回国。
一切利润汇出、撤资回国及利润再投资都必须以巴西央行的外资注册为基础,若有不符,外汇汇出将受到限制。
巴西地方各州、市的工业用地价格不同。一般来说,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价格都比较便宜,常常只是象征性地征收一些费用。
巴西政府不允许外国投资者在以下领域投资:核能、医疗、农村土地所有权、国内航线和航天军工工业等。另外,外国投资者不能独资在巴西经营银行和保险业。
2.实物投资的有关规定
作为投资而进人巴西的进口商品,受非自动进口许可证(LI)管理,进口商(外资或合资企业)须事先向巴西发展工商部外贸局提出进口申请。外贸局对申清进行审核,然后经巴西央行外贸部会签后,发放进口许可证。申请和批准均通过“巴西外贸网”(SISCOMEX)进行。报关手续与一般受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进口报关无异。旧商品或享受税收优惠的商品在通关时须接受“同类产品检查”,若发现巴西有同类产品生产,则进口会受到一些限制。
巴西海关政策委员会可对投资进口的机械和设备上调或下调30%的进口关税。上调或下调的幅度取决于投资地区的特点、机械设备的技术水平及进口前的耗损程度。
以进口货物、机械、设备及其零配件进行的投资必须在通关后180天内融人目标企业资产。在进口商品融人企业资产之前,进口商品应以.追加资本”的名义记在投资者名下,记录时按商品通关之日的汇价将商品价值转换成雷亚尔。
资产融合后的so天内,企业应向巴西央行提出外资注册申请。外资注册证明中的投资金倾以商业发票或报关单标明的商品价值为准,以商品愉出国或投资者所在国的货币为登记单位。若商业发票上的货币单位与投资者欲用于外资注册的货币单位不符,则按商业发票开出的外汇汇价进行折算。外资注册证明中的巴币金额,按投资者选定的外币换算,换算按资产融合前一天的汇价。
3.外资企业在巴所生产产品出口的有关规定
外资企业在巴西境内生产的产品,如向第三国出口,可申请巴政府的出口信贷和保险。如产品增值到一定幅度,可获原产地证书,出口时还享受巴西与其他国家间的贸易优惠待遇。例如在巴西搞组装,如欲向拉美一体化协会(ALADI)成员国出口并享受关税优惠,则进口零部件的CIF值不能超过组装后FOB值的50%;如欲向南方共同市场出口,则组装产品中所使用的零部件的印%以上(以价格计算)必须来自南方共同市场成员国。但欲获得通讯产品、化工产品、冶金产品和信息工业产品的原产地证.则有更加严格的增值要求。
(四)在巴西设立子公司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公司类型的选择
巴西公司一般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两种类型。在巴西设立公司时,可聘请法律顾问,对拟建公司的经营范围、规模、管理方式等进行咨询,确定公司类型。
2.公司名称的确定
外国人在巴西设公司,若冠以“巴西xx公司”,并与拥有巴西长期居留权的人合资,有利于加快审批进度。如在名称中不冠以“巴西”的字样,又没有与巴西人合股,手续就较繁琐。
3.公司的合伙人
以合资形式组建的公司至少应有一位巴西人或拥有巴西长期居留权的外国人为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合资双方的股份比例不限,投资金额不限。
4.投资注册
根据巴西投资法,外资进人巴西之日起30天内须在巴西中央银行办理注册。以外国投资者名义注册的,应由接受投资的巴西公司提出申请,注册后,中央银行签发注册证书。持有该证书的外国投资者享有调回资本、汇出利润和将利润折成外币再投资的权利。
巴西对注册资本的大小、股份的多少没有限制。但注册资本的大小关系到红利汇出的多少,因为红利汇出是按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计算的。巴西政府允许相当于注册资本的12%的红利汇往国外,如超过此比例,要缴纳红利附加税。
5.公司注册
办理公司注册需提交的主要文件有:注册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负贵人的简历、授权书等。文件要译成葡文并经我国国内公证和巴西驻华使馆认证。巴西驻华使馆将文件转到外交部和有关部门,作为注册依据和人员人境的证明材料。
由于巴西法律繁多,有关文件的拟定、办理注册等事务最好委托熟悉公司注册业务的律师协助办理。按巴西习惯,在正式开业前,公司注册地址可暂用所聘请律师的地址,待公司办公地址选定后再予更改。
6.人员派遣
公司注册后,国内母公司就可iE式旅遣人员到巴西子公司工作。
从几年来中资公司的实践看,母公司起码应从国内派三个人:子公司的法人代表(对外可称总裁或总经理).享有签字权;公司业务经理.协助总裁处理日常业务;财务经理,控制公司的财务。
7.关于聘用国内人员的手续
根据巴西劳工法,在巴西设立的外国子公司可聘用外籍雇员。一般提法是“外籍雇员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人员的1/3",引用法令条文则为“付给巴西雇员的工资不得少于工资总额的2/3"。外籍人员的聘用由巴西劳工部移民局负责审批。
8.巴西职员的雇用
根据巴西劳工法的规定,临时雇佣巴西职员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3个月必须签合同;雇员每年享受13个月的工资和20天的假期(雇主对在节似日工作的雇员须付双薪)。企业除缴纳规定的税收外,还要为雇员支付社会保险金、就业保险金等,企业为雇员倾外支付的税金相当于雇员工资的38%左右。企业可自由雇佣月薪在300(》雷亚尔以上的外籍高级管理或技术人员。
(五)投资巴西的建议
我国已与巴西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我在巴投资项目涉及食品、医疗卫生、棍饮、服装及一些轻工产品的生产、加工、冶炼、林业开发及木材加工、运翰等行业。
在巴限制进口、鼓励出口的情况下,我国企业到巴西投资能带动我国机械设备、原材料和散件的出口加工贸易业务,是巩固和扩大对巴西出口的一条新思路。巴西每年大量进口电力机械设备、专用工业机械及通用工业机械三大类机电产品。近年来,汽车零配件进口迅速增长,对电脑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和电话机、传真机等通讯器材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在巴西发展空调、拖拉机、摩托车组装业务将有一定的前景。巴西每年需进口相当数量的轻工产品,如专业及科学仪器、橡胶制品、金属制品、摄影器材和光学物品均有金倾不等的进口。巴西每年对纺织品和服装的进口都保持一定的规模,1997年我对巴纺织品和服装出口2.2亿美元。因此,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可考虑以技术和设备作为投资,在巴西进行纺织品加工、销咨。巴西对化工产品的需求较大,进口盆较大的商品有医药品、化肥、人造树脂、塑料、纤维素脂和醚等。在巴西开展化工产品的加工贸易须注意其原产地规则的有关规定。随着巴西对外开放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其国内消费能力必将进一步增强,对工业制成品的需求,特别是对我机电产品、轻纺产品和化工产品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当地的市场情况,不断改进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商品质量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加对巴西的出口,扩大原有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