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对外国公司承包当地工程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6-03-07 21:28:35来源:驻斯洛文尼亚经商参处作者:

    斯洛文尼亚公共预算的五成是通过公共采购流程实现的。《公共采购法》(ThePublic Procurement Act)和《水利、能源运输和邮政公共采购法》(The Public Procurement in WaterManagement, Energy Transport and Postal Services Area Act)是斯洛文尼亚公共采购方面的主要立法。前者主要涉及各级政府招标项目,后者涉及非政府公共部门负责的水利、能源运输及邮政工程的采购。

【原则】经济原则和平等原则是斯洛文尼亚公共采购遵循的主要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招标人力求经济实惠。国内外竞标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法律严禁对外国人的歧视行为。

【种类】公共采购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1)公共供给和服务(publicsupply and service)领域价值2-4万欧元,以及公共建设工程(publicworks)领域价值4-8万欧元的采购,相关部门必须使用小金额采购流程。

2)公共供给和服务领域价值4-12.5万欧元,以及公共建设工程领域价值8-27.4万欧元的采购,必须采用招标流程。

3)公共供给和服务领域价值12.5万欧元以上,以及公共建设工程领域价值27.4万欧元以上的采购采用以下不同的流程:

——通常,公共采购向社会公开,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投标;

由于法律并未说明谈判采购的程序性规定,因此招标方在程序上有更大自由。有时公共采购选择谈判方式进行,在谈判采购上仍须贯彻经济和公平原则。

——少部分情况下,招标方采取两个阶段的限制性招标。第一阶段,招标方调查各竞标人资格;第二阶段,进行商业招标。

近年来,使用不公开的谈判采购方式增速较快,在以下条件下,可以采用不公开方式:公开招标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但谈判采购与公开竞标的条件和资质不得相差太大;出于技术或艺术原因,只有特定的企业或自然人有能力完成项目;由于无法预料的缘由,公开招标方式已不可能,且该缘由不是招标方造成的;采购金额较小,达不到欧盟公报的要求;由于时间因素,公开方式无法及时完成项目;严格用于科研、测试和开发的特殊物品的采购;采用谈判方式,招标方可以以特别优惠的条件购买到某类采购物品。

对一些复杂的承包合同,《公共采购法》规定了竞争性对话机制和三种招标方式,分别为框架协议(frameworkagreements)、电子拍卖(electronicauction)和动态购买系统(dynamicpurchasing system)

【获取招标信息】企业可以通过斯洛文尼亚公共采购办公室信息网和欧盟官方杂志获取。

1)斯洛文尼亚公共采购办公室信息网

所有估价超过2万欧元的公共供给和服务采购和超过4万欧元的公共建设工程项目均须刊登在斯洛文尼亚公共采购办公室(Slovenia Public ProcurementOffice)信息网站上,网址是www.enarocanje.si

网站信息全部免费获取,但仅有斯洛文尼亚文版本,外国竞标人可以申请投标。

2)欧盟官方杂志

斯洛文尼亚公共招标部门必须将符合或超过以下条件的项目报送至欧盟官方出版物办公室(Officefor Official Publications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公共供给和服务项目,招标方为名单中的各级政府部门,价值达到12.5万欧元;

公共供给和服务项目,招标方为第一项条件之外的公共部门或者国防部门,价值达到19.3万欧元;

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价值达到484.5万欧元。

公共采购项目刊登须在欧盟官方杂志TED上,网站为www.ted.europa.eu,同时可在斯洛文尼亚信息网上查询。

3)公开的信息内容

公开的信息包括招标单位名称、招标原因、投标条件、中标条件、获取相关文件的信息、截止期限、投标地点、大致时间表、具体联系人。投标人可从公开信息中了解基本情况,判断是否有意参与采购。

【获取投标文件】在完成上述步骤后,投标人应该获取投标文件。在斯洛文尼亚,任何有意愿参与投标的人均有权利获取投标文件,可通过亲自领取、邮寄、email或传真等途径,不需交费。

【提交标书】由于招标文件用斯洛文尼亚语书写,这对外国竞标者来说可能是最大的困难,但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竞标者可以先将招标说明译成母语,再将准备好的标书译成斯洛文尼亚语。这种办法的缺点是耗时长,占用了提高标书质量的宝贵时间。此外,翻译成本较高,招标文件多复杂冗长,较高的翻译费用可能对竞标方产生不利影响。

2)与斯洛文尼亚本地企业合作,进行联合投标。实践证明,外国企业多选择这种模式。斯洛文尼亚法律允许并保护联合投标,尤其对那些已在斯洛文尼亚建立合作关系的外企十分适合,但须充分考虑整个合同的义务和风险。

尽管招标方通常从斯洛文尼亚公共部门获得所需材料,但仍可以要求外国投标人提交相关信息。如果无法从外国公共部门获得这些信息,投标人可能被要求签署一份声明,承诺自己符合招标方的条件。声明具有法律效果,投标方对虚假声明及造成的不利后果承担刑事责任。

投标保证金(bid bond)在斯洛文尼亚广泛应用。实际上,所有价值超过4万欧元的公共采购项目均要求投标保证金,确保竞标人不会在评估和公布结果阶段退出。

【开标】任何人均可参加开标。斯法律保证开标的高度公开透明。招标方在分析标书和对比竞标人资质后,择优选取优胜方承揽项目,不得有歧视行为。

在相对简单的公共采购中,报价最低方多竞标成功。在较复杂的采购中,价格还需与成本、质量、美观、实用等多中因素综合考量。

【对投标人的法律保护】如果竞标人认为自己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或出现了违反《公共采购法》的情况,可以向国家公共采购监察委员会(NationalReview Commission for Reviewing Pulbic Procurement Procedures)提出法律要求。该委员会是独立的公共部门,专为监督公共采购而设立,并受《公共采购审计法》(Auditingof Public Procurement Procedures Act)制约。

【特许经营权】《公共私人合作法》(Law on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规定了特许权的情况。《公共私人合作法》旨在减少公共开支,减小基础设施缺口,鼓励私营企业从公共工程,特别是设计、建筑、金融、管理和维护基础设施中获益。法律以欧委会关于公共私人合作绿皮书和欧盟《公共合同与特许经营法》(Lawon Public Contracts and Concessions)为蓝本,并吸收了欧委会指令2004/18/EC2004/17/ECOJL 257)。外国投资者可以获得特许经营权。

   1 许可制度

根据斯洛文尼亚有关法规,外国企业可以参与当地工程项目投标,但必须在当地注册分公司并根据需要提供总公司相关资质证明及样板工程、业绩、债务、银行信誉等材料之后方能获得投标资格。如外国企业在斯洛文尼亚没有注册工程承包类分公司,则不具备直接参与斯洛文尼亚基建项目的投标资格。

   2 禁止领域

斯洛文尼亚对所有投资投标企业“一视同仁”,但对涉及本国及欧盟投资的项目则本国及欧盟企业优先。斯洛文尼亚法规对外国企业在其境内承包工程的领域设有明确禁令。

   3 招标方式

根据斯洛文尼亚法律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后,必须向社会公开招标。一般工程项目由业主自行发布招标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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