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对外国投资的优惠政策
1 优惠政策框架
斯洛文尼亚法律将在斯洛文尼亚投资者分为居民和非居民。斯洛文尼亚《外汇法》(ForeignExchange Act)将居民定义为:
——在斯洛文尼亚注册的公司和其他法人;
——在斯洛文尼亚注册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且在斯洛文尼亚从事经营商务活动;
——拥有永久居留权的个体经营者;
——拥有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
——拥有临时居留权(至少6个月)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使领馆雇佣的外国公民及其家属;
——由斯洛文尼亚国家预算支持的外交使领馆和其他派驻单位,及其这些派驻单位工作人员和家属。
除了上述法人和自然人为居民外,其他均为非居民。
斯洛文尼亚实行国民待遇(theprinciple of national treatment)原则。在斯洛文尼亚外国企业主要受《公司法》中有关外国投资条款的制约。《公司法》规定,外国企业与国内企业拥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外国企业必须通过在斯洛文尼亚注册的分支机构进行商务活动。
斯洛文尼亚接受OECD《保护外国人财产权公约草案》(1967年)。在支付相关税种后,资金的汇出和利润的转移不受限制。除非公共用途,斯洛文尼亚法律不允许随意征用个人财产,或进行财产国有化等活动。
2012年斯洛文尼亚经济部将外商投资补贴从原来的450万欧元提高到620万欧元,补贴将用于总价值3650万欧元的投资项目并将创造500个就业机会。
2 行业鼓励政策
【财政优惠政策】主要优惠政策如下:
(1)企业所得税率为20%,在欧洲属于较低国家之列。如从事政府鼓励的活动,外国投资者与国内投资者一样会获得税收减免的待遇。
(2)投资研发领域的企业,可按照投资额的4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但不能超过应纳税所得额。在斯洛文尼亚注册的公司或其他法人如果人均所创GDP低于斯洛文尼亚的平均水平,可以按照投资额的6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3)投资设备和无形资产的企业,可按照投资额的3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但不能超过30000欧元和应纳税所得额。如:建筑物的年折旧率是3-6%,设备、车辆和机械折旧率是20%,研发设备33.3%,电脑和电脑设备50%,其他投资为10%。
(4)雇佣26岁以下或者55岁以上员工的,并且受雇员工之前在失业登记机构登记6个月以上的,并且在过去两年没有受雇于该雇主的,雇主可以按照该雇员的的收入的45%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但不能超过应纳税所得。
(5)企业如果雇佣残疾人可以享受特别补助。政府补助残疾度不足100%的员工工资的50%,或者残疾度为100%(包括聋哑人)员工工资的70%。
(6)为员工福利向在斯洛文尼亚境内或其他欧盟国家负责养老金管理的机构支付自愿补充养老保险保费的企业,可将保费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7)提供慈善、人道主义、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健康、宗教活动捐助以及帮助残疾人士的捐助,可以就这些援助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8)由于在欧盟内部财产转让、股份转让以及并购或解散取得的企业收入减征所得税(该规定同样使用欧盟内合资企业)。
(9)如果一家风投企业根据斯洛文尼亚风投企业法设立,并且该风投企业的法律地位没有因为股权变动发生变化,则投资该风投企业的法人或自然人因投资而获得股权收益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10)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经营亏损,准予在其他纳税年度(没有限制)盈利中抵补的一种税收优惠。
【避免双重征税的规定】根据《斯洛文尼亚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从境外汇入利润不征税。斯洛文尼亚已和包括中国在内的一批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
【FDI成本优惠计划】斯洛文尼亚政府推行FDI成本优惠计划。在斯洛文尼亚开展业务的外资企业可以向斯洛文尼亚政府申请资金,对项目的要求如下表:
| 制造业 | 国际服务贸易 | 研发 |
最低总投资额 | 100万欧元 | 50万欧元 | 50万欧 |
最少创造就业数 | 25个 | 10个 | 5个 |
投资结构 | 至少25%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属外国投资者自己所有 | ||
项目期限和提供岗位的时间 | 大企业:5年;中小企业:3年 | ||
政府资助最高额 | 大企业:30%;中型企业:40%;小企业:50%;首次投资者,不论企业规模:50% |
【对雇佣和就业培训提供资金支持】斯洛文尼亚就业服务局(The Employment Service of Slovenia)是斯洛文尼亚促进就业的核心部门之一,对创造就业岗位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这些企业包括雇佣失业人员的企业;对员工进行在职培的企业;雇佣新毕业的大学生或者为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并给予实习补贴的企业。雇佣失业人员的企业可以向当地就业管理部门申请免费进行新员工培训和在职培训。
3 地区鼓励政策
斯洛文尼亚各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发展需要,对投资企业提供不同的鼓励措施,比如方便企业获得工业用地,以及免缴地方税等。
【支持落后地区Pomurje的发展】2010年1月1日,斯洛文尼亚政府颁布支持Pomurje地区发展的法案(2010年-2015年),旨在鼓励定居Pomurje和加快Pomurje地区的发展,有关优惠措施为:
(1)开展政府支持的项目,提升Pomurje地区的竞争力,为改善商业环境和资本投资提供补贴。
(2)政府对企业支付的社会和健康保险提供税收减免或返还。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税前利润(应纳税所得)。
(3)在企业从国家发展基金和欧盟聚合基金获得融资方面,优先考虑Pomurje地区的投资项目。
4 特殊经济区域的规定
斯洛文尼亚全国目前共有13个经济技术园区,其中两个经济技术园区由中央政府管辖,其余归属地方政府。
斯洛文尼亚的经济技术园区开辟特定的区域供企业使用,并提供必要的水电能源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园区内企业并不享有如税收优惠、水电价格优惠等任何形式的补贴措施。
斯洛文尼亚在科佩尔港口设立了唯一的一个自由经济区。自由经济区内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与中国经济技术园区企业享受的待遇颇为相似,但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自由经济区只能位于如港口等处于海关监管控制范围的区域。如中国企业希望进入斯洛文尼亚享有税收优惠待遇的园区,可以考虑科佩尔港自由经济区。区内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
(1)企业可以申请将初始投资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但不得超过合理成本的30%;对小型企业不得超过合理成本的50%;对中型企业不得超过合理成本的40%。
(2)为促进就业,斯洛文尼亚政府鼓励企业进入园区。区内企业雇佣的员工在过去至少6个月内登记为失业人员,则该员工工资的50%可以抵扣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斯洛文尼亚经济技术园区的核心产业包括高科技、研发、物流服务、化学和制药等,产品以出口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