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检验新规

发布日期:2015-08-19 16:34:53来源:驻津巴布韦使馆经商处作者:

    津巴布韦工商部宣布自2015年7月27日起执行进口商品检验制度,范围包括食品和农业产品、建筑工程材料、汽油和柴油、包装材料、电子产品、身体护理用品、车辆、纺织品和服装、工程设备、玩具等10类商品,名单内商品在发运前,必须取得法国BV公司出具的检验证书,若无证书商品将被禁止入境。其中2015年7月27日-10月31日为缓冲期,期间若检验证书不合格仍然可以入境,但进口商必须通知出口商产品不合格;2015年10月31日之后,所有商品必须取得合格检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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