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得外贸
【多边和区域经济合作】乍得是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CEEAC)10个成员国之一,中部非洲经济和货币共同体(CEMAC)6个成员国之一,同时也是非洲和太平洋地区国家集团(简称非加太集团、GROUPOF THE ACP)79个成员国之一。
(1)乍得签署的多边协议主要有:关于成立中部非洲关税和经济联盟的条约;关于成立中部非洲国家经济与货币共同体的条约;关于中部非洲国家经济共同体法律和制度体系条约的补充条款;关于中部非洲经济联盟的公约;关于中部非洲货币联盟的公约;关于中部非洲经济共同体法院的公约;此外,还包括团结、互助和互不侵犯公约、引渡条约、司法协助条约、共同体议会条约。
(2)乍得签署的优惠贸易安排包括:
《中部非洲国家关税和经济条约》,规定乍得、刚果(布)、加蓬、喀麦隆、中非、赤道几内亚等六国对外实行共同关税,在联盟内对成员国产品实行零关税。
《非加太地区国家与欧共体及其成员国伙伴关系协定》,即《科托努协定》(前身是1975年的《洛美协定》),规定非加太国家97%的商品可免关税、免配额进入欧盟市场。
乍得是美国《非洲增长和机会法》受益国,包括石油在内的2260余项商品可在普惠制下免税进人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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