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流程
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关于印发<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通知》、《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商务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外人员相关信息备案制度>的通知》规定,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后,应到驻在国(地区)使(领)馆经商处(室)登记备案,并将境外中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和人员等相关信息报至经商处(室)。人员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也应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为完成报到登记手续,请在驻休斯敦总领馆领区(得克萨斯、俄克拉荷马、路易斯安那、阿肯色、密西西比、亚拉巴马、佐治亚、佛罗里达等美南八州和联邦领地波多黎各)投资的境外企业提交以下材料:
1.《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附件1,境内企业为地方企业的,需盖企业章和商务主管部门章;为中央企业的,需盖企业章。需提供原件);
2.《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在外人员相关信息备案表》(附件2);
3.《对外投资企业境外安全负责人联络表》(附件3,需盖企业章);
4.商务主管部门核准文件复印件(如有则提交);
5.境外企业(机构)批准证书复印件;
6.境外企业在美注册文件复印件(即Certificate of Filing/Formation,由州务卿签字);
7.境内企业及境外企业情况简介。
以上材料需寄或交至驻休斯敦总领馆经商室。英文名称:The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Section of the Consulate General of P.R.C. in Houston,地址:3417 Montrose Blvd, Houston, TX 77006。
驻休斯敦总领馆经商室收到上述材料后,将填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的回执联并盖章,然后寄回在美境外企业,由境外企业交回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央企为企业总部)保存,即完成报到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713-520-1462转311,邮箱:houston@mofcom.gov.cn。
驻休斯敦总领馆经商室鼓励各中资企业在我室报到登记后,加入美国中国总商会休斯敦分会,以增进中资企业间交流合作。美国中国总商会休斯敦分会为非营利性的中资企业联合组织,服务范围涵盖美国南部佐治亚、佛罗里达、亚拉巴马、密西西比、阿肯色、路易斯安那、俄克拉荷马、得克萨斯八州及波多黎各。美国中国总商会休斯敦分会联系人:赵女士,邮箱:contact@cgccusa-housto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