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口岸经济区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4-08-28 11:23:42来源:驻胡志明市总领馆经商室作者:

《越南经济时报》8月27日报道,根据越南财政部颁发的第109/2014/TT-BTC号通知,将减半征收口岸经济区国内外劳动者的个人所得税。在口岸经济区内,免征增值税的对象包括:免税区生产和消费的商品、服务;各口岸经济区的免税区之间的商品销售和服务消费。免征特别消费税的对象包括:免税区出口的商品;免税区生产和消费的商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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