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给巴尔投资促进局(ZIPA)投资指南(六)

发布日期:2014-08-04 16:40:17来源:驻桑给巴尔总领馆经商室作者:

(二)建筑许可

1、建筑许可申请程序

任何已经获得租赁土地及须开发土地的被许可项目应去桑投资局申请建设许可。在开始建设活动前,将设计图和建筑面积提交投资局来申请许可。建筑面积应提交书面文件和软盘各一份。在此之前,投资局或许要求土地住房水利能源部签发土地租赁许可,来允许外国企业或被许可的国内企业申请建设许可。投资局应向投资者提供设计指导。

2、设计图包括:

建筑设计;

地形图;

一般场地安排计划;

所有建筑的计划、部分和海拔高度;

详细设计;

工程结构设计;

可选图;

注册合同商名称和细节。

注:所有设计图必须遵循投资局设计指导;所有设计必须由注册职业建筑师、工程师设计或经质量调查注册委员会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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