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关税修正案第三部分 新关税政策的核心特征

发布日期:2013-12-31 20:02:59来源:驻埃及经商参处作者:

第五章 新关税政策的核心特征

新的关税法律修正案已经临时政府批准,待新一届议会选举完成后讨论是否实行。新的关税政策特征如下:

1.关税法修正案调高了1200种商品的关税,部分目前关税较低的商品关税涨幅将达到300%。

2.调高电力设备、奢侈品等商品的关税以保护国内生产同似产品的产业。

3.扩大混合动力机车(关税税率为25%)免税限制范围,将燃气机车和电动机车也包括在内。

4.对节能灯具、液晶显示屏等新能源和改良能源相关产品征收低关税。

5.对角膜、人体器官等医用商品按当地税率收税。

值得一提的是,新的关税政策不会对一些日用品和建材产品的征收额外关税,如建筑用钢材、木料、纱线、食品和医疗用品等,因为埃及政府给本国产品提供了补贴。

财政部认为新的关税政策实行后将把埃及的关税收入由26亿埃镑提高到38亿埃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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