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斯外资资本比例规定

发布日期:2013-11-22 00:44:00来源:驻突尼斯经商参处作者:

1)加工制造业,纯出口服务业,与制造业相关联的服务业(设计、工程咨询、维护等)领域外资比例可达100%,且无需审批。
  (2)在以下经营活动投资,须申请许可:内贸;部分外方股份超过50%、经营活动又面向本地市场的若干服务业。
  (3)在农业领域,外国投资者可占企业资本的66%。农业土地开发可通过长期租赁进行,最长租期50年。
  (4)购入经营中的突尼斯公司股份不超过49.99%无须官方同意。

   依据突尼斯有关法律规定:外国商人在突从事国内贸易活动需得到贸易部等有关部门的批准,不能单独从事经营活动,需要与突人合作成立合资贸易公司,且外资股份不得高于50%。因此,直接在突进行贸易有一定能难度。目前,中国商品主要通过突尼斯商人赴华采购或中国商家通过突代理商进入突尼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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