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进口商品税务规定

发布日期:2009-02-18 16:35:29来源:驻新加坡使馆经商处作者:

新加坡《海关法》规定,进口商品分为应税货物和非应税货物,应税货物包括石油、酒类、烟类和机动车辆等4大类商品,非应税货物为上述4大类商品之外的所有商品。应税货物和非应税货物进口到新加坡都要征收7%消费税,应税货物除征收消费税外,还需征收国内货物税和关税。根据中新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2009年1月1日起,新加坡取消从中国进口货物的关税(主要为酒类),新加坡进口中国商品只需缴纳国内货物税和消费税。

          新加坡应纳税商品及国内货物税一览表

商品名称

国内货物税

酒类商品

S$48 S$70 per liter

烟草类商品

S$181-352 per kgm

石油类商品

S$3.7-7.1per dal

机动车

20%

带引擎的摩托车、自行车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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