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税收
越南鼓励投资平顺省富贵岛 据越南《投资报》3月21日报道,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Nguyen Tan Dung)近日签署了关于平顺省(Binh Thuan)富贵岛(Phu Quy)投资优惠政策和规定的第312/QD-TTG号决定,该决定称,越南政府将优先安排中央财政资金建设富贵岛基础设施,如改造和扩建朝阳港(Trieu Duong)、发展岛上通讯和主要交通等。 上述决定规定,国内外组织或个人在富贵岛的投资项目,自投入运行之日起,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所得税为10%,优惠期为15年;且自有赢利当年起,头4年免征所得税,后9年减半征收。 报道称,上述决定还规定,在富贵岛投资的项目还可享受土地、水域和海域租赁及使用土地方面的政策优惠,企业进口构成固定资产的商品免进口税,国内的金融组织、在越南的合资银行和外资银行可在该岛设立分支机构。 2006年越南胡志明市财政收入增长近30% 据越南《西贡解放报》报道,2006年胡志明市财政收入为69.25万亿越盾(约合43.28亿美元),增长28%。其中,内资企业税收为36.48万越盾(约合22.8亿美元),增长13%;海关税收为26.24万亿越盾(约合16.4亿美元),增长20%;原油收入为6.52万亿越盾(约合4.08亿美元),增长13%;地方财政支出为25.2万亿越盾(15.75亿美元),其中投资发展支出为7.94万亿越盾(4.9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