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索托劳工政策

发布日期:2007-04-18 08:27:34来源:驻莱索托经商参处作者:
  劳工技术、薪资水平、劳工政策、社会保障机制   劳动技术和薪资水平。莱索托劳动力过剩,2006年失业率50%。莱小学即开始英语教育,劳工素质较高,培训较容易;其政府公布的雇员月工资水平一般在800-1000马洛蒂。   劳资关系。莱政府十分重视劳资双方关系,认识到和谐的劳资关系是吸引投资、提高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为此,莱建立了有效调解雇主与工人关系的有效机制。莱成立了代表雇主利益的企业家协会(ALE);工人则有工会代表其利益。   劳动法(劳工政策)   莱索托实施的现行劳工法为1992年颁布的《劳工法》第24号,该法案就劳资纠纷仲裁、工资、雇佣合同、劳保福利、工作时间、假期、非当地居民就业及工会等做了具体规定。   1、有关劳资关系的规定   [正常工作时间]每名雇员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5小时,每连续工作5小时后应休息至少1小时,每周加班不得超过11小时,且加班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1.25倍。   [公共假日]莱每年有12个公共假日,工人应享受当天带薪休假,如需加班,雇主应付双倍工资或倒休一天。   [解雇]不得无故解雇工人。工人被解雇时有权为自己辩护。工作满一年的工人被解雇时有权领取相当于两周工资的解聘费,因违法行为而解雇的除外。   [病假]工作满6个月后,工人可最多享受12天的带薪病假;工作满12个月后,除12天带薪病假外还可享受24天的半薪病假。休病假须有医疗证明。   [产假]女雇员可凭医疗证明休产假6周。除合同规定或自愿,雇主可不付休产假者工资,但不得在此期间解雇该名工人。2003年底增加产妇可享受两周带薪休假的规定。   [提供交通]凡要求工人在晚8点至早5点间工作,雇主有义务提供交通工具,将其送到距工作地点10公里范围内离家最近的地方。   [最低工资标准]雇主须至少向雇员支付最低工资。莱劳动部门将定期发布最低工资标准。莱劳力价格低于邻国南非,具有竞争力。   2、聘请外籍人员有关规定   在莱投资的外资企业,公司经理及其管理人员可自动获莱工作许可,如需特殊技能工人,且莱当地没有的,可雇佣外籍工人,但他们必须先获得劳工部和内政部颁发的工作与居住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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