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2010至2015年间出口返汇额约为40亿美元
据马《快报》报道,马公共财政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5年间,马出口商品外汇返还额应为157 896亿阿里亚里(约合49亿美元),实际共返还130 118亿阿里亚里(约合40亿美元),占总额的82.41%,还有27 777亿阿里亚里(约合9亿美元)未返还。
马政府规定在马免税区企业、普通企业须分别在出口商品装运之日起190天、90天内将所得外汇返还回马。
(刘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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