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关税修正案第四部分 调整税率商品目录
第六章 调整税率商品目录
下列商品征收5%-10%的关税:
有编码功能的接收器
坚果
摩托艇
下列商品征收10%-20%关税:
汽车
手表和钟表
浮法玻璃、吹制玻璃、着色玻璃
浴缸、洗脸池和铁质卫生器具
纸箱
机织、毛织和钩编纺织品
菠萝、芒果、美国梨
下列商品征收5%-20%关税:
冷冻海产品
小龙虾
螃蟹
贝类
小虾
冷冻/干牡蛎
下列商品征收30%-40%关税:
家用或商用电器
荧光灯
烹饪器具
餐具和厨具
地板、天花板、门、窗
服饰和运动器材
鞋、包、帽子
地毯
化妆品和护肤品
鱼子酱
口香糖和芝麻蜜饼
珠宝
印刷品、雕塑和绘画
大理石地板、陶瓷地砖和顶窑砖
瓷质洗脸池、瓷质餐具、瓷质厨具和中国陶瓷塑像
铝制门窗、窗台和固定装置
刀具、美工刀、剃须刀片和成套化妆工具
汤匙、餐叉、勺子、锁具
玻璃质地厨具、餐具
梳子和发卡、烟斗和水烟过滤嘴
卫生巾和尿布
太阳镜
旋转椅和竹椅
金属或木质家具
象牙雕刻制品
枝形吊灯和户外灯具
下列商品征收2%-5%的关税:
复印纸
下列商品征收20%-30%的关税
非钢化玻璃
香蕉
巧克力
下列商品征收20%-40%的关税
贝类
虾
熟/冷冻蟹肉
下列商品征收30%-35的关税
毛毯、窗帘、床单和床罩
包装袋
帐篷和帆布
面具
二手服装、纺织品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