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2014年10月消费物价指数

发布日期:2014-11-26 10:58:24来源:澳门统计暨普查局作者:

统计暨普查局自今年10月开始,公布以201310月至20149月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以新基期编制的201410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02.67,按年上升6.18%,升幅主要由住屋租金及外出用膳收费上升带动。

与去年10月比较,升幅最明显的大类为住屋及燃料(+12.47%)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5.95%),主要是租金及水果价格上升,以及外出用膳收费上调所致;而通讯价格指数则按年下跌0.15%。今年10月甲类(102.76)及乙类(101.91)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分别上升6.69%6.06%

10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上升0.49%。冬季新装应市及租金上涨,导致衣履和住屋及燃料的价格指数按月分别上升2.78%1.14%;香烟及汽油价格下调,令烟酒及交通价格指数分别下跌0.88%0.37%;此外,蔬菜及石油气价格和旅行团收费回落亦纾缓部分升幅。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51%0.48%

至今年10月为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6.03%,住屋及燃料(+11.81%)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6.17%)指数升幅较大;通讯价格指数则下跌0.60%。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分别录得6.55%5.93%的升幅。

今年首十个月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上升6.09%,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按年分别上升6.60%5.98%

2013/2014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是根据2012/2013住户收支调查结果而进行修订的。与前一个基期比较,由于住户在住屋租金及购买汽车的开支增加,令住屋及燃料和交通两个大类的权数上升,而食物及非酒精饮品大类的权数则有所下降。新基期的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54,999澳门元之间。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